中国体育报:五大瓶颈制约全民健身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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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15 中国体育报 | |||||||||
记者近期在天津和青海等地采访发现,有五大瓶颈制约了全民健身的发展。 首先是体育场地与设施不足,而且条块分割与封闭严重,不能满足大众健身需要。天津市体育局局长韩振铎介绍,我国目前人均体育场地1.03平方米。天津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九五”期间的0.2275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2.275平方米。教育系统占了其中的67%,体育系统只有2.34%。
其次是现有体育设施和场地开放程度不高,利用率低。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两地学校和社会体育场地资源的开放,普遍存在着“不是不想办,而是成本负担不起,安全等责任承担不起”的难关。 一些学生和家长向记者反映,近些年天津某些中学体育设施建设得非常好,可是现实的状况却是:新建的塑胶跑道和运动场成为摆设,学生课间不得随意上去活动;排球馆只对排球队开放,很多在学校读了两年书的学生始终没有机会进入;篮球馆仅中午对学生开放,但收费不菲等等。 在青海也存在着这种现象。很多学校在暑假期间大门紧锁,就连本校学生都很难到校内活动,更不要说向社会开放了。西宁市一所中学的负责人说,学校的体育设施虽然有限,但也不是不能对外开放,只是开放后管理问题是最大的难题,这涉及到安全、维护等方方面面,所以谁也不愿去找这个麻烦。 已有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不能及时到位,一些设施和场地带“病”运行,影响使用和效能发挥,或者根本因破损而无法使用,也是一大瓶颈。 天津体育局官员王洪形容这是“盖得起庙,有和尚来,但屋顶漏了修不起”。他说,一处体育场地若使用10年,其运行管理、折旧与维护费用总数要远在建设成本之上。而各地对建设体育场馆的“一次性”投入有积极性,管理与维修等后续资金难以落实。 同时,群众体育缺乏经费也制约着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各地群体经费长期存在较大缺口,企业和个人等“民间”资金因为投资收益见效慢而很少投入,这在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地区都表现突出。 制约全民健身发展的另一瓶颈是,体育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群众体育发展缺乏法律保障。对损害、侵占体育场地及其设施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追究,致使体育场地与设施被随意拆毁或改作其他用途的事情屡有发生。同时,城乡建设中普遍存在体育场地与设施不能同步建设发展的趋势,在天津和青海一些城市的住宅小区建设中根本没有“体育健身场所的位置”。新华社记者曾志坚马勇钱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