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马琳501万物有所值 学习皇马商业典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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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1:20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亮) 昨天,福特宝公司总经理邵文忠对于马琳501万元人民币的“租借费”发表了看法,常年接触足球市场的他对此有着自己的见解。 邵文忠表示,一个运动员的“租借费”不只是其自身能力的体现,还包括更宽泛的市场价值。对于目前的乒乓球市场出现如此高价的“租借费”是否属于正常现象?他说:“我们不能光盯着500万不放,这个‘租借费’代表的不仅仅是这个运动员的运动价值。作为买
邵文忠举例说:“皇马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你很难说这些球星就真的值那么多钱,但皇马用高价网罗了那么多世界上最好的球星,从而成功地塑造了俱乐部的品牌。通过高价买入球员,买家的名字成为了媒体热炒的对象,这等于是做了多少广告啊,别说500万人民币,就是500万欧元也值得啊。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高价‘租借费’不会白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