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申请对《精品购物指南》强制执行法院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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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一日电 (郭向志 吴庆才)去年十二月,备受关注的奥运会冠军刘翔在打赢侵权官司,但由于被告《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单位未履行生效判决,二十一日,刘翔到北京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目前,海淀法院已接受了刘翔的申请,此案正在执行中。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未经同意,将刘翔肖像用于《精品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卓越公司与中友公司均不构成侵权。精品报社在使用刘翔肖像过程中,因过错造成刘翔人格受商业化侵害,构成侵犯肖像权,应公开赔礼道歉理并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定为两万元人民币。 《精品》报社对终审判决表示不服,该社一名副社长在判决后曾声称要申诉,并起诉中国田协,他认为中国田协在一审“精品”胜诉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不仅侵犯了“精品”的名誉权,而且还干扰了司法的公正,同时认为刘翔的高知名度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判决。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