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08奥运奖牌设计征集书:创意方案需含三项配套设计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3:32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网站

  第一部分 引 言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北京2008年奥运会(以下统称为“北京奥运会”)将于2008年8月在中国北京举行。

  届时,来自全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数万名运动员、体育官员和新闻记者将欢聚北
京,共庆这一全球性的人类盛典。全球数十亿观众将在现场或通过电视转播观看北京奥运会的盛况。“新北京,新奥运”的追求和“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将使北京奥运会成为现代奥运会历史上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体育盛会,也将为北京、为中国留下宝贵的文化和体育遗产。

  北京奥运会的奖牌(以下统称为“奖牌”)应当是在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创意灵感、智慧和建议基础上形成的代表中国主流文化取向的作品,是向全世界展现中国形象的窗口,是能够为全世界所接受的艺术和文化作品,也是让获奖运动员和全国人民值得骄傲的作品。

  为使北京奥运会的奖牌能够汇集全国专业人士的智慧和灵感,体现中华民族的创造力,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统称为“北京奥组委”)现公开向社会征集北京奥运会奖牌的设计方案(以下统称为“本次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活动的目的,是动员所有优秀的创意人员参与北京奥运会奖牌的设计工作,调动国内专业人员的创作热情,广泛收集国内精彩的设计方案,为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提供启发和借鉴。

  为实现将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的目标,北京奥组委衷心欢迎和邀请有志于参与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为“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为北京奥运会的奖牌贡献一份智慧。

  第二部分 应征人须知

  2.1 总则

  2.1.1 本次征集活动的目的是,邀请社会各界对北京奥运会奖牌的设计方案感兴趣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应征人,根据本征集书的要求向北京奥组委提交符合要求的奖牌的设计方案(以下统称为“应征方案”)。

  北京奥组委希望通过本次征集活动选定奖牌的设计方案,或者为北京奥运会的奖牌的设计提供创作方向和灵感。北京奥组委将从应征方案中选出最符合北京奥运会特点的、最具有二次开发工作基础的、能够指导和激励最终的奖牌设计创意团队的、或者为奖牌的设计提供创作方向和灵感的应征方案。

  2.1.2 北京奥组委将从应征方案中选出最符合北京奥运会特点的奖牌设计方案。获选的应征方案的主创人员,将有可能成为奖牌的设计制作团队成员。

  北京奥组委有权结合所有应征方案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奖牌设计方案,并有权最终决定奖牌的设计制作团队的人员组成。

  2.1.3 除自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外,北京奥组委还将自行邀请一些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的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2.2 背景信息

  2.2.1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统称为“国际奥委会”)管理奥林匹克运动,拥有所有同北京奥运会相关的重要活动的最终决定权。北京奥运会奖牌的设计方案最终需要获得国际奥委会的批准。

  2.2.2 2001年7月13日,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110次全会上,国际奥委会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权授予北京市。为筹备北京奥运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联合成立了北京奥组委,负责北京奥运会的推广、组织、管理与筹办。北京奥组委必须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的规定,按照相应的要求组织和筹备北京奥运会。

  2.2.3 2008年8月8日至8月24日,北京奥运会将在北京举办。届时将有来自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万名运动员、体育官员和新闻记者前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奖牌设计应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第70条的规定、《主办城市合同》第36条和第41条的规定、以及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

  2.2.4 奖牌

  奥运会的奖牌是奥运会赛事相关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世界上受到运动员和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北京奥运会的奖牌担负着向世界宣传和推广北京奥运会,展示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当代中国时代风貌的重任,对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2.3 征集对象

  所有对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感兴趣并符合本征集书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应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一同应征,方可参与创意方案征集。

  2.4 征集内容及要求

  2.4.1 征集内容

  北京2008年奥运会奖牌的全套创意方案,包括奖牌正面、背面图案和挂带、包装盒、证书三项配套设计。

  2.4.2 征集要求

  北京2008年奥运会奖牌方案应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中国风格、人文风采和时代风貌;体现胜利与光荣的力量;宣传北京奥运会三大理念,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促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友谊;传播奥林匹克精神。

  设计方案的艺术表现形式应推陈出新,令人耳目一新。使北京奥运会奖牌成为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传播中国文化和传达北京奥运会理念的载体,为奥林匹克运动留下宝贵遗产。

  (a) 每个参赛人仅可提交一份参赛作品。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其提交的全部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参赛作品,不予评审。北京奥组委将根据评委会的评判最终确定候选作品,并最终确定北京奥运会奖牌的设计方案。

  (b) 每份参赛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奖牌正面图案(浮雕稿);

  (2)奖牌背面图案(浮雕稿);

  (3)奖牌挂带,分别包括金、银、铜三种奖牌挂带;

  (4)奖牌包装盒,分别包括金、银、铜三种奖牌包装盒;

  (5)证书;

  (c) 参赛人提交的参赛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 参赛人应该提交一套完整的奖牌设计方案(包括奖牌正面、背面图案、挂带、包装盒、证书),设计方案应进行平面和三维的展示,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其中要提供奖牌正面和背面浮雕稿的原大效果图,奖牌直径不得小于60毫米,厚度不得小于3毫米;

  (2)奖牌正面图案(奥运会奖牌的正面图案使用国际奥委会统一规定 图案。该图案为插上翅膀站立的胜利女神形象和希腊潘纳辛纳科竞技场全景形象。参照2004年雅典奥运会奖牌正面,奖牌正面文字为:XXIX OLYMPIAD BEIJING 2008);

  (3)奖牌背面图案设计应理念独特,造型生动,很好地展现奥运会特点和中国特色并要与奖牌正面图案协调,符合金属工艺制作要求。

  (4)证书图案要很好地展现奥运会特点和中国特色,证书要有本届奥运会会徽和中、英两种文字,中文包括:“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2、2008年8月8日-24日 3、姓名 4、运动项目名称(艺术体操) 5、运动员所获名次,例如:(金牌获得者) 6、国际奥委会主席签名 7、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主席签名”英文为:“1、Games of the XXIX Olympiad 2、8-24 August 2008 3、First Name/Surname 4、Rhythmic Gymnastics5、(gold medalist)6、 President,Internation Olympic Committee7、 President, Beijing Organizing Committee for the Games of the XXIX Olympiad。证书包括金牌证书、银牌证书、铜牌证书和4-8名证书。证书尺寸为(210mmX297mm)并将采用纸制印刷;

  (5)挂带、包装盒设计应材料得当,结构新颖,工艺简洁;便于奖牌携带、保存和展示。图案设计和材料运用既要体现美感又要突出中国特色并与北京奥组委视觉系统协调一致。辅助设计(挂带、包装盒、证书)的制作成本应不高于1000元(人民币);

  (6)奖牌、挂带、包装盒、证书的创意说明,挂带、包装盒的材料说明和工艺说明;

  (7)奖牌正面、背面设计方案和挂带、包装盒、证书方案的图稿及设计说明应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一个黑色硬纸板上,同时图稿四周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奖牌设计方案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竖向;

  2.5 征集活动的程序和时间安

  2.5.1 北京奥组委于2006年1月11日发出本征集书。应征人可从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www.beijing2008.com上下载本征集书。

  2.5.2 应征人应根据本征集书的要求制作应征方案,并于北京时间2006年3月26日16:00(以下统称“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前将应征方案当面提交或者通过邮递的方式送至下述地址,到达时间以应征方案当面提交或邮递送达后,北京奥组委签收的时间为准:

  提交(邮递)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813室

  邮政编码:100007

  收件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化活动部

  上述邮递地址如有变更,北京奥组委将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请应征人投时注意更新。

  2.5.3 北京奥组委在收到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后,将对应征方案进行形式审核。任何不符合本征集书形式要求的应征方案,均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对应征方案的具体形式要求详见本征集书第2.8条。

  2.5.4 北京奥组委将成立评选委员会并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应征方案进行评选。选出8件作品作为初选方案进入复评。进入复评的设计方案将在平面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交奖牌的模型。复评评选出三个设计方案作为复选方案。复选方案将首先提交奥组委相关部门及运动员代表和相关代表评议。最终评选出的候选方案将被提交给北京奥组委审定。

  2.5.5 除本征集书规定的法律文件以外,应征人还应尊重北京奥组委的指导并就可能的后续合作事宜,在本次征集活动的进行和后续过程中就有关条件签署相关协议。

  2.6 对应征人的要求

  2.6.1 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均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2.6.2 应征人应在应征方案中选并得到北京奥组委的通知后30日内与北京奥组委签署下一步双方的合作条件和协议。如应征人未能就下一步的合作在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同北京奥组委签署协议,视为放弃与北京奥组委合作的权利,北京奥组委有权自行确定今后的合作对象和合作方式,并在获选的应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2.6.3 应征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奥林匹克宪章》。

  2.6.4 应征人应当按照本征集书的规定以及北京奥组委今后可能提出的要求,向北京奥组委提交资质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

  2.6.5 应征人确认,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有权为组织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方案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但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不会向除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及其指定的创意团队和制作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信息。

  2.6.6 初选方案设计费(含奖牌、挂带、包装盒、证书的实物模型制作费)人民币20000元,复选方案奖金人民币30000元

  2.7 对征集书的说明

  2.7.1 本征集书有中英文两种文本。

  2.7.2 本征集书的相关组成文件应被认为是相互说明的。如上述文件彼此之间出现矛盾或歧义,北京奥组委有权发出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指示或澄清来解决此矛盾或歧义。

  2.7.3 征集书的更改或撤回

  (a) 至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的10日前,无论出于何等原因,北京奥组委均可自行对本征集书进行更改或撤回。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将不会因此对应征人承担任何责任。

  (b) 北京奥组委将通过公开信息的方式公布对本征集书的更改。上述信息应作为应征人编制应征方案的依据。

  (c)北京奥组委可以通过公开方式对本征集书进行撤回。

  2.7.4 征集书、应征方案的时间本征集书及其全部附件、应征方案及相关文件中所提及的天数均为日历日,所提及的所有具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8 应征方案的编制要求

  2.8.1 应征方案的语言

  (a) 应征人应以中文或英文编制应征方案。如与应征人有关的资质文件或证明类文件的原件使用中文和英文以外的其他语言,则应以该原件中使用的语言为准,但应征人应就此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b) 应征人在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之前与北京奥组委的来往函电中可任选中文或英文作为沟通语言。

  2.8.2 应征方案的构成

  应征方案应由下列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资质文件与法律文件》和第二部分《应征方案》。

  其中《资质文件与法律文件》包括:应征人一般信息、资质文件及相关说明、相关法律文件、相关经历和证明者、以往活动或成果的案例说明、以及支持材料。

  《应征方案》包括:完整的应征设计方案、应征方案设计说明

  2.8.3 应征人应当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单独包装并密封装订。

  (a) 应征人应按本征集书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应征方案并永久装订。应征方案文本应制作为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另一份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b)应征人须将应征方案的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最外层封套上写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经密封的应征方案将不被接受。

  (c)应征方案的内层和外层封套上都应标明: 北京奥组委名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813室邮编:100007 文件名称: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应征方案 上述邮递地址如有变更,北京奥组委将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请应征人投时注意更新。

  (d)应征人应提交以CD-ROM为存储介质保存的应征方案电子版本两套,电子文件分别为jpg和tiff格式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平面和三维的展示。

  (e)应征方案正本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并由应征人落款。应征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签名;应征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应征方案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应征自然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其姓或姓的拼音首字母签署确认。应征方案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f)应征方案应避免涂改或插入文字,若为修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但根据北京奥组委书面要求进行更改的除外),应由应征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更改处签名或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2.8.4 应征方案中任何部分的缺失,均会被认为应征人在重要方面未能遵守本征集书的条款,并将直接影响对应征人的评审。北京奥组委有权依据本征集书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2.8.5 应征人应保证在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后180日内(以下统称“应征方案有效期”)保持应征方案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2.9 应征方案的递交及拆封

  2.9.1 应征方案的递交

  (a)应征人须在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将密封后的应征方案当面提交或者邮递至北京奥组委。北京奥组委不对应征文件是否到达承担责任。

  (b)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6年3月26日16:00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813室收件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化活动部上述邮递地址如有变更,北京奥组委将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请应征人投时注意更新。

  (c)应征人在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后邮递出的应征方案将不被接受。无论如何,北京奥组委将从北京时间2006年3月27日开始对所有的应征方案进行形式审查。

  (d)如北京奥组委决定推迟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北京奥组委应至少于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的10日前将决定书面通知所有已领取征集书的应征人。在此情况下,北京奥组委和应征人的权利和义务须受经调整的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的约束。

  2.9.2 应征方案的撤回

  (a)已递交应征方案的应征人在递交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应征方案,但必须以其应征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通知北京奥组委。

  (b)递交应征方案的时间截止后,应征人不得更改或撤回应征方案。

  2.10 应征方案的评定

  2.10.1 北京奥组委将按本征集书第2.8款及第三部分的要求对应征方案的形式进行审查。

  北京奥组委首先对应征方案进行形式审查。任何未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进行密封装订的应征方案,自始无效;任何未按照本征集书要求的形式提交的应征方案,均为无效方案。奥组委对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

  2.10.2 应征人应按照北京奥组委的要求同北京奥组委讨论后续合作的可能性,并进一步签署相关后续的法律文件。如双方决定共同进行下一步合作,应征人应就应征方案与北京奥组委一同进行相关的调整。最终的奖牌设计方案在经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批准后,正式成为奖牌方案。

  2.11 北京奥组委保留的权利

  2.11.1 按本征集书规定,北京奥组委有权对本征集书进行撤回、更改。

  2.11.2 北京奥组委有权推迟或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2.11.3 北京奥组委有权于确定中选应征方案之前的任何时间,拒绝任何或全部应征方案或宣布征集活动程序无效等,并且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11.4 北京奥组委保留对本征集活动的解释权。

  2.11.5 北京奥组委有权从应征方案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最符合北京奥运会特点的奖牌设计方案。

  2.11.6 北京奥组委有权从获选的应征方案的主创人员中选择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制作团队成员。

  2.11.7 北京奥组委有权结合所有应征方案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奖牌设计方案,并有权决定奖牌设计制作实施运行模式。

  2.11.8 本征集书和应征方案中规定的北京奥组委的其他权利。

  2.12 适用法律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3 保密及宣传限制

  无论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是否最终中选,应征人应在2008年8月31日前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与应征方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应征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书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北京奥运会或北京奥组委存在任何关联。

  第三部分 应征资质与应征方案

  应征方案由下列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资质文件与法律文件》和第二部分《应征方案》。

  3.1 第一部分 资质文件与法律文件(详见附件四)

  3.1.1 应征人一般信息。

  3.1.2 资质文件及相关说明。

  3.1.3 相关法律文件。

  3.1.4 相关经历和证明者、以往设计成果的案例说明。

  3.1.5 支持材料。

  3.2 第二部分 应征方案

  3.2.1 应征人应当按照本征集书的要求编制应征方案。对于下述任何内容的缺失或遗漏,均有可能被认为是应征人未按照要求应征而被认定应征方案无效。北京奥组委可以向应征人提出后续要求,完成相关的后续工作和程序,但后续要求并非北京奥组委的义务。

  3.2.2 应征人必须提交一份应征方案正本及一份应征方案副本。应征方案及其支持材料恕不退还。

  3.2.3 应征方案应由如下内容并且按照本排列顺序组成:完整的应征设计方案、应征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实施设计方案的材料说明等。具体包括:

  a.完整的应征设计方案(指奖牌详细设计方案,)

  (1)奖牌正面图案(浮雕稿)。

  (1)奖牌背面图案(浮雕稿)。

  (2)奖牌挂带,分别包括金、银、铜三种奖牌挂带。

  (3)奖牌包装盒,分别包括金、银、铜三种奖牌包装盒。

  (4)证书。

  b.应征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包括奖牌背面、奖牌挂带、奖牌包装盒、证书的设计说明等。

  c.实施设计方案的材料及制作工艺说明

  包括奖牌挂带、奖牌包装盒、证书的材料说明及制作工艺。

  第四部分 相关法律文件

  4.1 法律文件

  应征人应按照本征集书的要求,填写下述法律文件,并作为应征方案的第一部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向北京奥组委提交。具体法律文件包括:授权书、应征人回函和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

  4.2 法律文件的追加

  北京奥组委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追加相应的法律文件。

  第五部分 参考资料

  5.1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5.2 《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5.3 《奥林匹克宪章》(英文) multimedia.olympic.org/pdf/en_report_122.pdf

  5.4 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 www.olympic.org

  5.5 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 www.beijing2008.com

  5.6 雅典奥组委官方网站 www.athens2004.com

  5.7 都灵奥组委官方网站 www.torino2006.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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