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2005体坛祸患绝大多数是人祸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7:02 海峡都市报

  回顾2005年的体坛,我们不得不拾起那些让人悲伤让人惋惜的事件,竞技体育作为挑战生理极限的运动本来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然而,今年所发生的5起典型事件让我们惋惜的同时更多的是教训。

  总结今年体坛的祸患,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属于人祸,绝大多数是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发生的,将教训遗忘的时候,就是更为严重的祸患酝酿之时。

  一问:教训怎能被遗忘?

  1998年10月28日,国内著名的自行车运动员王泽秀在南京市岔路口不幸遇车祸身亡。一辆从浙江湖州返回安徽合肥的长途客车,在未采取任何减速措施的情况下强行超越,将王泽秀撞倒,汽车的前轮从王泽秀右腿轧过,后轮则碾过王泽秀的右侧躯体,从此一个亚洲冠军消失了。本月,云南玉昆高速上国家铁人三项队同样发生了陈荔红惨案,难道我们已经遗忘了7年前惨痛的教训?国家铁人三项部的领导和教练却说:“我们队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次事故绝对是个意外。”显然他们已经把7年前自行车队的事故忘却,同样的自行车运动,同样的在公路上,同样的代价,却被界定为不相关。

  然而,就在今年7月份,

澳大利亚自行车队在德国几乎经历了和我们铁人三项同样的命运,也没有被我们重视。

  二问:不能避免吗?

  这个问题带来的现实问题或许无法解决,或许我们只能回答:没办法!

  据悉,世界上开展自行车运动的国家,其训练一般都被安排在公路上,甚至高速公路上,作为机动车专用的通道,围绕它产生了很多的法律,唯独没有明确规定自行车运动能不能使用,产生的事故按什么处理。

  陈荔红事件后我们听到了来自国家自行车队的说法:“其实高速公路进行自行车运动是最为安全的。”或许这是一个真实的谎言,或许是一个无奈的说法,自行车时速在40公里左右,高速公路时速可以达到100公里以上,相对速度也有至少60公里的差距,而且高速公路的

车祸事故产生的后果更为严重,能安全吗?

  由于投入和经费问题,各个国家都没有自行车运动的专用公路,自行车上公路训练已经成了潜规则,如果不能有效地防护和保护运动员的安全,那么这类事故就不会结束。

  三问:谁该承担责任?

  任何事故应当都有责任人,谁为陈荔红的生命埋单?这是我们所思索的深层次问题。当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肇事司机,那么除了肇事司机之外,包括高速公路大队、国家铁人三项队都没有责任吗?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责任追究还没有触及高速公路大队和国家铁人三项队。高速公路大队说:铁人三项队进入高速公路训练没有给大队打招呼,因此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所以高速公路方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其实这个解释缺少说服力,我们知道,高速公路都有监管,收费站就是监管的第一线,既然放他们进去训练,说明是通过高速公路方面的放行,高速公路能没有责任?

  再说运动队,队员对于教练只有依从关系,队员只是命令的执行者,进入高速公路发生的事故,教练、队伍没有责任?

  道理很简单,如果真的追究每个人的责任的话,那么我们还得考虑另外一个问题:他们到底去哪里训练?还有谁敢带领这样的队伍?这样的项目还开展不?

  现在我们清楚了,为什么陈荔红被追认为“烈士”而不会处理高速公路大队和教练、国家队了。或许这样的处理是目前最为合理、能让各方满意的结果。

  四问:赛马死于“谋杀”?

  10月21日是

十运会马术比赛的灾难日,在这一天进行的12000米速度赛马比赛中,参赛的19匹马中出现了1死11伤的惨剧。现场,到处是流泪的骑手,当日晚间,北京马术队官员姚革炮轰中国马协,直言12000米跑根本就是对马匹的摧残。12000米的比赛距离究竟以何标准制定?十运赛马比赛究竟是“赛马”还是在“伤马”?

  死亡的马匹名叫“开心”,它被累死了,能开心吗?跑断了腿的它最后不得不被送去安乐死。据了解,国际速度赛马比赛中最长的赛程也就5000米左右,这要求马匹全力奔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中国十运会的速度赛马搞了12000米,参赛的2/3选手最终选择了退赛,有的甚至临近终点的时候含泪跳下马背抱头痛哭,有的马匹跑断了腿,有的马腿部或者嘴巴流出了鲜血。

  面对这般残忍的赛程,全国媒体炮轰马协,指出这是“谋杀”。

  然而马协不会承认错误的,他们认为这样的赛程是通过调查商讨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后本着“发展西部”的原则制定的,“让刘翔去跑一万米,他也得趴下。”这样的解释都怪马匹了,言外之意你们为什么不找马中的“孙英杰”?

  真是有些悲哀,一项规则的制定关乎生命,关乎项目的前途,好的规则可以发展项目,坏的规则可能给项目带来灭顶之灾。

  五问:马拉松何时不死人?

  北京马拉松赛事连续两年都没有平安过,2004年的北京马拉松13名参赛运动员途中被紧急抢救,其中两男子猝死,今年又一个年轻人逝去。

  当时对“意外”的解释是:一则,类似事件的发生非常少见,可谓“十年不遇”,尽管国外的马拉松大赛中有过先例,但在中国,却是自1981年举办20多年以来,首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二则,很多人无法想象:一场自由参加、自由退出的开放型体育活动,怎么会和“死亡”联系起来。

  遗憾的是,一年后北京马拉松遇到了一年前的问题,由“十年一遇”演变成“一年一遇”。

  赛事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比赛规模扩大,参赛选手增加,特别是业余选手的大量加入可能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参赛的人多了,但工作人员有限,“不可能对每一名参赛选手逐一进行体检”,于是,一些有潜在疾病的运动员没有通过长时间剧烈运动的“考试”而败下阵来。

  任何运动都有适宜对象,组织者在进行宣传时应明确适宜人群,并且应加强比赛过程中的监察劝阻工作力度。此次发生的猝死事件给我们一次警示,大众体育需要科学,有关健康知识、自救知识需要宣传普及。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将减少或避免猝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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