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真相或欲盖弥彰 孙英杰证明清白仍需关键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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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14:1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于海江的“供认不讳”,使得“孙英杰兴奋剂”事件突然峰回路转。要想让此事件进一步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孙英杰必须通过合法的渠道,进一步向中国的田径管理部门证明自己的清白。 按照法律常识,证据重于一切。法院既然认定了被告于海江的供词,孙英杰似乎就应该开脱罪责了。但有田管中心有关负责人士已经讲得很清楚,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前不久,位于洛桑的体育仲裁法庭宣布了对前男子100米世界纪录保持者、美国的蒙哥马利禁赛两年的判决。实际上,蒙哥马利的尿检从未出现阳性,但洛桑体育仲裁法庭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还是接受了美国前女子短跑选手怀特提供的证词。尽管蒙哥马利断然否认自己服用了药物,却无及于事。 这件事起码体现了两个原则:一是国际体育管理部门对兴奋剂事件的处理严之又严;二是体育管理部门在此类事件上的独立性,严格的责任制,决不受外界的干扰。 “孙英杰兴奋剂”事件出现在今年10月中旬。一个月后,田管中心曾应孙英杰的要求,在北京专门就此开了一次听证会。召开此会的目的无非就是给当事人一次辩解的机会。孙英杰要洗刷自己,就得摆出能够证明自己误服或被“陷害”的证据。当时,恰恰就是因为没有拿出象样的证据,听证会只开了50分钟便匆匆结束。 现在,法院既然能够判决,就证明于海江这一活的证据已经通过了法官们的“法眼”。孙英杰眼下最关键的是要尽快取得田径管理部门的认可。她完全可以向田管中心申请,要求召开第二次听证会。有了证据就不怕最终打赢官司;也只有如此,才可能真正还自己清白之身,重新获取参加比赛的权力。 在近年国内外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兴奋剂事件中,似乎还没有听到过被告通过“打官司”,真正为自己解脱服药罪名的先例。所以,“孙英杰事件”的受关注度还会继续升温。 此前,当“孙英杰兴奋剂”事件出现后,不少人习惯性地以孙英杰两天内连续参加马拉松、10000米比赛,并均跑出了好成绩为依据,判定她肯定做了手脚。其实,当时同时参加两次比赛、同样在两次比赛中均有出色表现的中国女选手,并非孙英杰一人。所以,对“孙英杰事件”的判断,不应该受连续两次参加比赛这一事实的影响。 还有不少人对于海江的证词的可靠性提出置疑。对这一条,还是得相信法院;即使过了法院这一关,还有中国田协。再则,孙英杰决非等闲之辈,“孙英杰事件”肯定会引起国际田联、乃至国际奥委会有关部门的注意。所以,“孙英杰事件”肯定能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合情合理的结果。 当然,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孙英杰是误服,她最少也难逃被禁赛一年的处罚。因为她毕竟饮用了含有违禁成份的饮料,还在此条件下参加了十运会女子10000米比赛。 不管怎样,目前还不是最后下结论的时候。 (厉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