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购物指南》明确表示将申诉 并将起诉中国田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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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3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12月15日北京消息,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一案后者侵权行为成立之后,《精品购物指南》一方明确表示将对中院的终审判决提出申诉,并将起诉中国田径协会,根据是中国田径协会介入私权范围的法律诉讼,对法院独立审判带来了“行政干扰”。 根据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精品购物指南》侵权行为成立,需于30日
刘翔一方随后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不得再度提出上诉。不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还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依然拥有申诉的权利,而在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出来之后,《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就明确表示将启动“申诉”程序。 在表态将提出申诉之后,《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还表示欲起诉中国田径协会。在一审判决之后,刘翔提起上诉的当天,中国田径协会联合原告方的委托律师事务所召开发布会,发表了“对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等被告肖像纠纷案的几点看法”。《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曾就此发表声明,认为中国田径协会作为行使着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的团体,这个行为属于公开介入实质是私权纠纷的诉讼领域的行为,已经对法院独立审判形成了行政干扰;对于田协对己方名誉权的损害,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