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举兴奋剂事件吸取教训 查而不究导致屡查屡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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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3:23 云南日报 | |||||||||
比湖北女子举重队集体服用兴奋剂并作弊更令人震惊的内幕正在揭开。调查表明,这支队伍至少从八运会起就先后多次被查出使用违禁药物:从查出一例、两例到集体违规,“屡查屡为”,胆子越来越大,性质也越来越恶劣。 追根溯源,“查而不究”,也就是有了好的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是形成“屡查屡为”的关键。
我国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国家体育总局早就提出反兴奋剂工作的“三严方针”,即“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各地也相应制定了严密的防范制度。湖北省体育局也不例外,特别是对规定购买运动员营养恢复药物设置了四道“关口”,即由管理中心主任提出申请,再由体科所和竞技处“把关”,最后由经济处拨钱购买。 严格落实这样的制度,当然可以有效防范使用兴奋剂。可惜,这样的制度在实践中“形同虚设”。有证据表明,有关负责人连续几年绕过中间两道“关口”,直接从经济处多次批钱。更为严重的是,在面对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就要求查处的文件时,湖北省体育局却始终没有执行。4年多过去了,责任人不仅没受处理,反而得到提拔重用。 显然,“查而不究”,对责任人就意味着默许和纵容,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 不难理解,对运动员和教练员来说,金牌意味着奖金、住房……,而对官员则意味着政绩。利令智昏,这就使一部分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负责人达成了“利益同谋”。 有了好的制度,却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和落实,成了一纸空文,其结果比没有制度更糟糕。如果“查而必究”,“伸手必被捉”,“捉后必重处”,料定不会酿成这样的惊世丑闻。更可怕的是,倘若这种风气形成像足坛“黑哨”一样的潜规则,将会把金牌染黑,把竞技体育带向死胡同。 兴奋剂是竞技体育的一颗毒瘤。它不仅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且有损运动员身体健康,从根本上阻碍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能不能拿到金牌是实力问题,而服用兴奋剂则关系到运动员人格,关系到他所在队的荣誉,关系到他所代表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形象。所有体育运动都应该远离兴奋剂,所有运动员都要自觉远离兴奋剂,更不能阳奉阴违。 国家体育总局将从“教育、自律、制度、监督、处罚”五个方面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的防治体系。运动员想靠歪门邪道走“捷径”,“铤而走险”服用兴奋剂,将得不偿失,甚至身败名裂。 “查而必究”,真正落实反兴奋剂相关制度,我们就有望看到干干净净的全运会,看到清清白白的奥运会。 新华社记者黎昌政、戴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