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举兴奋剂事件揭秘:查而不究是关键原因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55 楚天都市报 | |||||||||
新华社记者 戴劲松 黎昌政 今年1月底,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在训练中集体使用违禁药物。1月31日,反兴奋剂委员会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训练地对该队进行检查时,发现接受检查的6名运动员均系冒名顶替,而真正要求被检查的6名运动员从2004年12月中旬起使用了违禁药物。
此起丑闻除了令人震惊之外,也留下了太多的疑点。为此,新华社记者追踪调查,明察暗访,终于在湖北省体育界一些知情人的帮助下逐步拨开重重迷雾。 “使用兴奋剂由来已久!” 7月5日,湖北省体育局在“鄂体育文[2005]30号”文中提到:“此次事件虽属教练个人私下的行为,但事件就发生在项目管理中心领导的眼皮子底下,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却未发现蛛丝马迹。”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知情人指出:“湖北女子举重队,近三届全运会都有运动员被查处。” 作为省体育局下派干部长期蹲点重竞技体育中心的陶家祥说:“我早就发现女举队里有一种危险的思想倾向,那就是‘不用兴奋剂不可能出成绩’、‘别人用我们也要用’,所以我曾提出要对以奚汉祥为首的教练班子加强管理,却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2001年7月,也就是备战九运会期间,湖北女子举重队的陈玉荣被查出使用兴奋剂。而此次在教练员指使下参与集体使用违禁药物的6名运动员中,又出现了陈玉荣的名字。 “查而不究”是关键原因! 调查中,几位知情人都提到了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下发的“体科字[2001]94号”文,都说“所有事实真相都可以从这里突破!” 记者几经周折,终于看到了这份文件(摘录):“湖北省体育局,你单位体工一大队于5月10日把湖北女子举重运动员陈玉荣住处的营养品送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禁用药物检测。经检测发现该营养品中含有三种违禁物质。这一事件反映出你们在反兴奋剂管理上仍然存在漏洞,应予以整改。经研究现就该事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湖北体育局立即就营养品中含违禁成分事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调查;二、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但记者调查的实情却令人费解:湖北省体育局对上述处理意见没有切实执行,相关责任人即当时作为体工一大队队长的彭道海虽然被撤了下来,但很快调至计财处这个核心部门,时任教练员奚汉祥则被提拔为重竞技体育中心副主任。而在省体育局与各大队于2000年12月10日签订的《九运会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出现兴奋剂事件,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主管领导难辞其咎!” 曾参与湖北竞技体育管理工作的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干部说,湖北省体育局主管领导至少在两个方面难辞其咎: 其一,奚汉祥带队使用兴奋剂在2001年九运会前后暴露的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却还要坚持用他,甚至提拔。 其二,出了兴奋剂事件(指2001年7月,陈玉荣服药被查),为什么体育总局有文件下达,省体育局却不严格执行? 采访中,湖北省体育界众多有正义感的专家、干部和群众都表示,这起丑闻已经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代价相当惨痛,教训相当深刻。他们疾呼有关方面要破除种种障碍,查清问题根源并严肃处理,以真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