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收取运动队贿赂,摔跤场上现金“横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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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在不久前结束的十运会摔跤预赛中,出现了裁判员收取运动队现金的受贿事件。这一事件于6月16日在江西南昌举行的十运会摔跤预赛裁判工作会议上已经进行了通报,而国家体育总局也于前天开会宣布了极为严厉的处罚决定:3名涉案裁判被终身禁裁,其他人则根据收取钱财的数额以及承认错误的态度,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 昨天,国内摔跤界一位资深人士就此问题在接受南京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裁判
根据摔跤比赛的规则,如果在比赛中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可以现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但是申诉需要交一笔数额不小的申诉费。该人士透露说,正是因为这个规则,很多运动队的教练员都是带着现金上赛场的。“你见过运动员在台上比赛,教练员拿着现金在台下叫唤的吗?也许在别的项目中,这种现象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但在摔跤比赛中却司空见惯。只要你认为裁判的判罚有问题,马上就可以申诉,前提是要交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时候,即使在现场交了申诉费进行申诉,也很难改变场上的判罚结果,所以就有人想出了变通的方法。既然我在赛场上交钱申诉也未必能得到好的结果,那还不如赛前就给裁判一点好处。“摔跤比赛中,除非双方实力悬殊非常明显,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裁判因素对比赛结果还是有很大影响的。而一些像半决赛、决赛这样的关键比赛场次,更是很少能通过申诉改变结果,所以运动队才会在赛前‘打点’裁判。” 在看到有队伍通过买通裁判受到了照顾、尝到甜头之后,其他的队伍自然也就会效仿。时间长了,摔跤圈内赛前给裁判“进贡”几乎就成了不成文的规定。“想在比赛中拿名次,就一定要给裁判好处,要不然你想都别想。现在很多运动队在经费中有专项的‘公关费用’,而有的运动队给钱甚至不是为了让裁判员偏向他们,只是因为别人都给,自己也只好花钱买个公道。” 南京日报记者 浦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