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暂平息水花仍未了 清华跳水注册问题由来已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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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10:49 北京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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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清华大学诉其下属的跳水队队员家长违约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下午,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训练二处公布对清华跳水队注册问题申诉的批复,清华跳水队今年2月初为解决队员流失困境采取的两项措施的新进展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清华大学跳水队先后就总局批复表态,均表示服从总局裁决;上了法庭的官司还在静待结果,清华跳水队队员归
5名队员失去参加十运会机会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训练二处对清华跳水队申诉裁决内容主要包括:申诉涉及的7名运动员在游泳中心的代表注册资格有效;其中没有参加全运会预赛的5名运动员由于2004年没有参赛记录,根据十运会规程,将不能参加十运会。福建、重庆放弃的3名运动员同意由游泳中心为他们代表清华办理2005年的注册手续。 注册问题由来已久 2001年以前,游泳中心给清华跳水队的政策非常灵活,清华队员上场比赛可以代表地方队,也可以代表清华。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说,那时没什么问题,地方队要成绩,清华要点名分,这样也方便找商业赞助。2001年10月,游泳中心下文规定,一名队员一个注册年度只能注册一个单位,此后清华注册问题开始积累。2002年初,清华跳水队申请恢复建队初的政策未获批准。2003年,清华准备将队员注册到谈好协议的地方队时,发现5名队员已被别的地方队注册确认。2004年1月,清华跳水队为运动员注册时,以前的纠纷依然没有解决。2003年底至2004年初,清华队几名小队员被家长违约带走,分别注册到不同的地方队。2004年底,一位与地方联合培养的队员离队,后被交流到海军队。至此,清华跳水队队员流失近三分之一,面对困境,清华方面选择了打官司和行政申诉。 清华跳水队困境主要在于出口不畅 清华跳水队有关负责人说,清华队员有许多是根据与其他省、市、区体育系统的输送协议进队的,如果注册在清华则不能代表地方参加全运会、省运会,注册在地方,则不能代表清华参加任何比赛。如果分年度轮流注册又与总局的运动员注册交流规定不符,还可能因全运会、城运会规程的限定无法代表地方队参赛。 2003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有关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的“82号文”,规定高等院校运动员可以双重注册;次年3月,游泳中心制定发布了所管理项目的注册交流管理办法,规定运动员一个注册年度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并规定办法中与“82号文”不符的,以“82号文”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