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三年查获199起 罚没款216.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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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4:3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三周年纪念日。记者从北京奥组委获悉,截至目前,北京奥组委为自己并代理国际奥委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办理了56件奥林匹克标志备案。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为商业目的使用任何奥林匹克标志应当取得相应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非商业目
据统计,自《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至今,北京市工商局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199起,罚没款216.4万元。目前,北京海关尚未发现类似侵权行为及产品。此外,一本由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汇编》也同时面世。(谭卫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