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和广告收入“缩水”100多万 广告分成半数归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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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3:54 法制晚报 | ||||||||
当奥运冠军纷纷成为商家“新宠”,频频在公众前亮相的时候,新问题出现了:队员、教练员所得收入将如何与中心和国家队、地方队分成?无疑,这些对运动员或多或少都产生了影响。 在这次会议上,排管中心明确了广告分成的规定:国家队队员个人的广告收入50%归本人,20%归地方运动队,而剩下的30%归中国排协所有。但是,以全队名义获得的广告收入
以女排主帅陈忠和为例,去年他个人接拍了两个广告,一个是惠泉啤酒,一个是贵人鸟服饰。接拍这两个广告的价码都在百万元人民币左右。而按照新出台的规定,如果陈忠和再接手同样价码的广告,他只能拿到收入的一半,再除去缴纳个人所得税,到手的钱也不过几十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