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围棋天地》上诉 王元抨击一审“三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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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0:56 《足球·劲体育》 | ||||||||
特约记者李新永武汉报道 国内围棋界第一桩官司龚涛状告《围棋天地》一案又有新动向,3月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上诉方代理人《围棋天地》副主编王元八段与被上诉人龚涛四段进行首次庭讯。提出上诉的乃第二被告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的《围棋天地》一家,并无第一被告彭时佳或第三被告彭宁辉在内。 案件的起因是《围棋天地》于2004年第8期刊登的一篇该杂志记者彭宁辉题为《我是
王元当庭提出了三条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故意偷换概念,蓄意歪曲事实。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三、一审存在程序问题。 但法官表示:今天我们不想就上诉方提出的三点进行辩论,一是要讲明二审程序,二是要看上诉方是否有新的证据,三是询问当事双方对合议庭的组成有无异议。 法官阐明二审程序后询问上诉方有无新的证据?王元道:手上没有新证据,回去再找。 接着,法官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此时,王元要求该法官回避,因理由不足被驳回。中院法官道:回避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法官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二是与当事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关于第二次开庭,龚涛对记者说:“不会再次开庭了。”他的理由是:“一般的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有两种情况才会再次开庭,一是上诉方须将新的证据补齐;二是二审法官认为一审判决有疑问。”他认为武汉中院下次可能会进行书面审理。 末了,记者与龚涛谈起了国内一家媒体近日刊出的一篇文章,文中援引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的一段话:“这起案件一审判决我认为是有欠妥当的。首先这不是一桩名誉侵权案,被告并没有恶意地诽谤和侮辱原告,究竟能不能‘让先’这只是技术问题,充其量只能说是说大话、吹吹牛;这对于原告来说,应属于一般评价,而不是道德评价。被告对原告进行了批评,原告也可以通过反批评的办法以正视听,而不应该诉诸法律领域。” 龚涛只是一笑置之,只扔下了一名话:“我想找人说上几句带倾向性的言论,进行断章取义那还不容易?网上不是有人说这人根本不懂围棋吗?‘让先’难道仅仅是技术问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