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冠一怒为生存 清华跳水队向国家体育总局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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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21: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王祖敏)打响了中国体坛新年“第一官司”的清华大学跳水队,日前又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记者获悉,昨日下午,清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将长达万言的七份申诉书送达负责运动员注册的国家体育总局竞技司训练二处,就其七名运动员的不合理注册和非法流失问题
申诉书表明:张文婷、杨礼光、董贞扬、施庭懋、张明军、何姿、周吕鑫等七名队员均与清华大学跳水队签订了运动员培养协议,并约定其注册手续由清华跳水队负责办理。但当清华跳水队为张文婷等前五名队员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时,却发现这五名队员均已被其它非协议单位抢先注册。 经过协商,张文婷、杨礼光、董贞扬、施庭懋的现注册单位同意四人的注册及代表参赛单位由清华跳水队负责另行安排,清华跳水队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并多次向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提出异议和申诉,请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裁决。然而,在二月六日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给出的最后回复中,没有对于清华跳水队的申诉和请求做出任何更正和裁决。 今年十四岁的何姿于二000年进入清华大学进行跳水训练和学习,但在本月三日下午四点,何姿从训练场突然失踪,清华大学有关方面多方寻找未果,四日在询问广东跳水队时获知,何姿已抵达广东队。今年十七岁的周吕鑫在清华大学训练和学习已有七年,二00四年一月,清华跳水队与安徽省体育局(跳水队)签订了《关于联合培养跳水运动员周吕鑫的协议》,办理了运动员注册手续,并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备案。但在二00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周吕鑫擅自离队,经多方寻找,其家长通过手机短信告之,周吕鑫已到海军(跳水队)训练。 在多次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周旋未果,所属运动员的注册和生存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前提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法规,清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向上级部门提出进一步申诉,并提出申诉请求: 第一、裁决撤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张文婷等五人注册为其它省市体育局(跳水队)的运动员注册证; 第二、裁决张文婷等五人的运动员代表资格和注册手续由清华跳水队依据运动员注册程序另行办理; 第三、裁决广东体育局(跳水队)和海军(跳水队)将何姿与周吕鑫在一周内送返清华大学; 第四、裁决张文婷等七人可以参加二00五年的全运会跳水比赛和其他比赛。 清华大学跳水队于一九九七年组建,由原中国跳水队副总教练、伏明霞恩师于芬担任总教练。组队八年来,清华大学跳水队成绩斐然:一九九八年,已宣布退役的伏明霞在清华大学跳水队复出,并在二000年的悉尼奥运会上获得女子三米板单人冠军;在去年的雅典奥运会上,曾在清华大学学习、训练三年的劳丽诗获得女子跳台双人金牌;二00一年,两名队员参加了第二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跳水比赛,获得三枚金牌。在同年的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的跳水比赛中,清华跳水队队员获得一金、二银、二铜及五个前八名的成绩。二00二年十一月,参加美国“Big Ten”大学生游泳比赛,获得四枚金牌。二00三年七月,参加中德学生跳水对抗赛,获得七项第一名。 但近几年,清华跳水队所属队员的非法流失和被不合理注册的现象十分严重,致使这支探索体教结合之路的队伍陷入生存困境。今年初,清华大学一纸诉状将擅自将其队员带走的队员家长告上法庭,打响了中国体坛新年的第一官司。(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