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回归国家队两大前提:上交收入并作自我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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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32 体坛周报 |
特约记者京文报道 田亮被开除?奥运冠军田亮就此与国家队分道扬镳? 事实上,总局26日公布对田亮的处理决定,是经过字斟句酌的。游泳中心主任李桦的原话是:“对国家跳水队队员田亮作出暂时除名的决定。其关系调整回陕西队。”那么,既然是暂时除名,田亮能否重返国家队?一位局内人透露:完全可能,而且主动权就掌握在田亮自己手里。 跳水队一位领导解释说:“此前我们已给了田亮两个月时间,但他至今没有给我们满意的答复。”据悉,郭晶晶回归国家队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当时游泳中心对她的要求是:先按总局规定上缴在奥运会后一段时间内商业收入的50%,再承认错误。郭晶晶按要求做到了这两点,最终得到了中心和总局的原谅。游泳中心指出田亮和郭晶晶的过错,第一个便是逾期不归队。在2004年11月1日跳水队重新集中时,中心领导便已通知二人回京,但两人当时提出了延假的请求,理由是要在家陪父母。逾期不归队,给队里的管理带来了不小麻烦,“他们都是老队员,是大明星,队里的小孩都看着他们,如果他们带头违规,会给小队员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并且,据中心事后了解,二人请假的理由并不真实,因为郭晶晶和田亮仍然在参加各种名目的商业活动。而参加这些商业活动事先并未通知总局和中心,事后也未按总局规定按比例缴纳商业盈利。 是不是交钱就可以回国家队?目前在钱的问题上,同情田亮的人不少。跳水队一位领导反驳说:“有人把田亮跟索普作比较,我们认为不合适。我们的运动员都是国家花大价钱培养的,个人不需要作大的投资以及冒什么风险。”有一个例子,几年前乒乓球队曾经试行过个人明星风险制,就是球员可以自己找经纪人,自己拉赞助,自己出去打比赛,奖金等收入的90%归个人所有。但试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弊大于利。因为除了像孔令辉、刘国梁等顶尖选手外,大多数不出名的年轻球员根本无法养活自己,甚至连出国打比赛的机票钱都要自己掏。“如果当初一直实行那样的制度,那么后来像张怡宁、王皓、陈玘这样的苗子就出不来了。”所以,总局规定,运动员从事商业活动都要由各中心来统筹安排。这里还有一个排他性的问题,比如一个运动队的某选手在签下一个品牌的广告后,其他队员就不能再接同类产品的广告。“像亮晶晶做了雪碧(可口可乐)的广告,队里就不可能再接百事的广告了。” 至于田亮具体应上缴多少钱,游泳中心的态度是只要不低于总局规定的30%,其他都“好商量”。目前田亮要做的第一步是先将奥运会后所有的商业合同上交,然后再确定个人究竟是拿50%还是70%。因为田亮所签的大单合同较多,从数额上看,田亮如果最终上缴30%的话,贡献也不会小于郭晶晶所交的50%。 目前田亮已经感受到了除名决定对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短短两天时间内,首先是他刚刚在上个月末签订的康师傅的形象代言广告,对方作出了延期拍摄广告片和推迟付款的最新决定。事实上,如果田亮真的被国家队永久性开除,康师傅甚至有可能要求收回50万元预付款。此外,在香港参加活动期间,田亮曾提出与李嘉欣合作拍片,当时已有投资商兴趣极大,但现在投资方也变得语焉不详。 游泳中心领导表示:“现在既需要田亮的自我反省,也需要陕西省体育局做工作,如果田亮能回到正轨上来,没有人会为难他。”但游泳中心强调,给田亮的时间不会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内。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