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辽足:刁槟事件“很特殊” 刁母: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3:17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23岁的刁槟,在2004年12月25日前还在以辽足一队7号球员的身份憧憬着自己的足球生涯,但现在他却成了无球可踢的待岗球员。刁槟的妈妈说,孩子从小踢球,读书不多,踢不上职业联赛将意味着前途尽失。

  刁槟和他的妈妈都已不指望能够重新跻身职业球员行列,但让他们想不通的是,从未领过辽足1分钱工资的刁槟凭什么被辽足挂到了转会榜上,而他们付给辽足俱乐部的10万元“赞助费”凭什么就打了“水漂儿”?

  一个一心想踢中超的球员,靠着10万元“赞助费”成为辽足一线队的一员;仅仅1年过后,他又被俱乐部无情地挂上了转会榜,标价10万元。于是,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刁槟和由他揭出的“赞助费风波”,撩开了中国足球圈关于“门槛费”的面纱。

  辽足说刁槟事件“很特殊”

  在接通了笔者的电话后,辽宁俱乐部新任总经理黄祖刚便预感到笔者来电的缘由。说起最近媒体的,他并未否认辽足队员刁槟曾在2003年末私下给辽足10万元作为“赞助费”,从而使刁槟成为辽足一线队队员的事实。“在我们辽宁足球队看来,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既然存在这事,那么我们也不会回避。”

  不过,在接受采访过程中,黄祖刚一直强调刁槟和刁槟事件“很特殊”。“刁槟原来并不是我们球队的球员,在2003年末,他被南京有有俱乐部挂牌。当时他的家人十分希望他能来我们辽宁队,看在他们这分诚意上,于是我们俱乐部便收了10万元作为‘赞助费’,让他和我们一线队的球员一起练。”至于刁槟并未出现在2004年中超联赛赛场上的事实,黄祖刚表示很抱歉,也很无奈,“刁槟的状态大家有目共睹,他的状态根本不可能打中超的比赛。无奈之余,俱乐部只能将他挂牌”。

  在被问及刁槟要求辽足归还的那10万元“赞助费”时,黄祖刚很是不以为然,“我们俱乐部将他给的10万元赞助费看成是刁槟在辽足的衣食住行费用。要知道,一个一线队员在俱乐部的开支是很大的,因此我们收他10万元并不为过”。

  当笔者追问这是否意味着交10万元“赞助费”便能跻身辽足一线队队员行列时,黄祖刚再次强调刁槟是个特殊球员,“当时教练员和俱乐部的人可能对刁槟并不了解,但他的家人确实很希望孩子成材,所以,我们才收留了他。但辽足毕竟不是足球学校,怎么可能交钱就能进来呢?一线队可是有名额限制的。我还是那句话,刁槟是个特殊的球员。”

  但刁槟这位特殊球员还是像其他那些非特殊球员一样被挂在了转会榜上,对此,黄祖刚的解释是:“刁槟现在和我们俱乐部的其他被挂牌球员一样,是上榜球员,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什么特殊性,我们开出10万元的转会费,并没有任何象征意义。相对来说,这个价格还算比较低的,我们希望刁槟能在下个赛季找到新东家,继续踢球。”

  刁槟母亲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一提起刁槟的事,电话那端刁槟母亲的语调立刻激昂起来:“在这件事上,我们一家是受害者。现在我可以说,当初辽足那些人就是看到我们家对足球的热忱,对足球的执著,于是就把我们当傻子了,我现在真的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当初辽足原领队跟我们说得好好的,他说:‘我看过你们孩子踢球,踢得还蛮不错的,如果能跟着大伙一起练,将来肯定能成材。现在你给我10万元,将来我会给你们工资的,到时,你们就能拿到20万元、30万元,甚至更多的钱。’这就是他的原话,而且当时教练也说让我们把孩子带回来。”刁槟妈妈痛心地说道:“像我们这样的家庭,10万元是个天文数字,很大一部分都是向别人借的,可是当时想,既然俱乐部的人都这么说了,也有了安全感,信以为真,他们就是这样哄我们家交出这10万元的。”

  “现在有两个问题,我希望俱乐部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首先,我想知道,我们刁槟现在还属不属于辽足的人?如果他属于辽足,那我们之间应该有工作合同,但我们并没有。现在我手头上有一份2004年辽足的工资单,在注册的23人中,只有22人的工资,惟独没有刁槟的,这根本不符合《劳动法》。如果说,刁槟不是辽足的人,那么俱乐部有什么权力将刁槟挂牌?另外,现在辽足的人认为我们交的10万元是赞助费,如果是赞助性质,那我们家也得算是股东呀,那为什么我们没有分红?再者,我至今不明白辽足定的10万元转会费有什么依据。”

  谈到刁槟的将来,刁槟母亲感慨道:“现在儿子踢不成球,我也无能为力了,但我们受到的损失,我一定会向俱乐部讨回来的。我相信在中国足球圈里肯定存在类似的事件,但我并没有证据,我不好说别人,我只能从我们家的自身经历来谈。”

  律师认为赞助费之举不妥

  听完双方当事人的说法后,笔者咨询了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李肖霖律师表示,如果刁槟母亲所说属实,那10万元赞助费是不合法的,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事,很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嫌疑。“如果刁槟真的成了辽足的一员,那么刁槟和辽足间的行为构成‘事实上的聘用关系’,就算没有工作合同,这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10万元的赞助费让球员进入一线队,但最终以这样的方式将球员挂牌,这里头有诈骗的嫌疑。那么受害一方有权依法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律师说道。

  中国足球圈的很多纠纷最后都诉诸法律,但很多纠纷最终也未能通过司法解决。刁槟一家与辽足的这起纠纷会怎样收场,现在还是个未知数,但让我们感到不寒而栗的,是10万元与一线队队员身份间的直接或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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