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安利丝婷杯全国台球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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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22:3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2004年安利丝婷杯全国台球团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台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04年2月24日至29日 四、比赛项目: 斯诺克团体赛 五、报名办法: 以各级台球协会、台球俱乐部和企事业单位名义组队报名,每单位限报2队(承办单位可报3队),每队领队1人,运动员3人。报名截止日期2月20日。请填写标准报名单于2004年2月20日前传真或邮寄致中国台球协会及上海市台球协会。地址如下: 中国台球协会: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邮编:100763联系人:张晓冬 电话:010-67111759传真:010-67162993 上海市台球协会:上海市南京西路595号 邮编:200041联系人:陈伟明 电话:021-62584541传真:021-62584541 六、报到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4年2月23日 (二)地点:上海市沪太路1000号(上海市回民中学)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中国台球协会印发的2001版斯诺克修正版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7局4胜双败淘汰赛,不设种子,自由抽签,按成绩排列各队级别。 (三)第二阶段为9局5胜单败淘汰赛,按第一阶段各队级别确定种子,同级别队抽签进位。 八、比赛器材: (一)来利威灵格牌标准斯诺克比赛台 (二)汉沃丝玛6688台布 (三)标准斯诺克比赛专用比利时水晶球 九、比赛经费: (一)每队报名费300元 (二)赛会提供住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裁判员、工作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由赛会负担。 十、裁判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张晓冬 委员:唐凤翔洪传芳 (二)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邓跃源 裁判员:金宏文李罡李坚杨闽斌 杨林胡宏文施明王朝晖 (另上海台球协会选派8人) 十一、奖金分配: 冠军奖金12000元 亚军奖金6000元 第三、四名奖金各3000元 第五至八名奖金各1500元 第九至十六名奖金各750元 单杆高分奖金1000元 十二、比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领结、马甲、深色西裤、黑皮鞋)。 (二)每场比赛选手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检录。 (三)参赛选手按赛会统一要求佩戴赞助商标识。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