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举重队兴奋剂事件 有人遗憾有人忘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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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2:5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山东举重队兴奋剂事件真相大白已经将近半年了,但应被绳之以法的张国栋和张小刚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原因是法律在此方面出现“真空”。 新出台的《反兴奋剂条例》会对此事产生的积极的影响吗?记者采访了处理此事的山东省内的相关人士。 去年7月下旬,经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侦查,山东男子体重队中出现了一起蓄意投放药物、陷害他人的恶性事件。该队队员张国栋伙同另一队员张小刚,将非法购买的药物甲睾酮投放到运动员训练场地的饮料桶内,结果使得队内的5名主力球员在药检中呈现阳性。此后,尽管此事已经真相大白,但公安部门仍然无法处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惩罚他的这种行为,他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盲区”,此案也就悬置至今。 昨天,记者采访了曾参与侦查此事的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某工作人员,他表示,他昨天已经从电视新闻上看到国务院颁发的《反兴奋剂条例》,根据相关条例,完全可以追究张国栋和帐小刚的刑事责任。但是,张国栋和张小刚的行为发生在《反兴奋剂条例》颁布之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该条例已无法对张国栋和张小刚的行为发生作用,对此经侦大队队员也是充满遗憾。目前,当地公安局仍然以强制拘押的方式将张国栋和张小刚扣留在局里,他们还在商讨进一步的处理结果。 随后记者还采访了山东举重队的相关人士,只有一个年轻队员告诉说他早知道《反兴奋剂条例》出台了,其他人则显然不再愿意触及相关问题。一个队员说:“现在是运动队的冬训后期,大家都在训练,已经忘记了这件事,马上有大赛在等我们。”山东男子举重队的领队则和记者说:“我现在腰闪了,什么都不知道,至于当初的兴奋剂事件,也不是我处理的。”本报见习记者朱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