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警告引发争议 城运会跆拳道留下“第一”问号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05:56 江淮晨报 | |
尽管当地媒体对东道主选手唐晓敏22日在岳阳夺取跆拳道女子52公斤级冠军大书特书,但对该选手在半决赛中被裁判6次警告罚下后又奇迹般上场比赛的这一国内比赛“第一次”的现象轻描淡写,或者只字不提。昨天,记者通过努力,终于采访到了担任本次跆拳道比赛仲裁委员会委员的省重竞技中心跆拳道项目负责人刘弢,了解到了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排在跆拳道比赛第41场的女子52公斤级半决赛,对阵的双方是东道主长沙的唐晓敏对 本场执法裁判对唐晓敏的六次判罚中,有两次是她出了边界线,按照裁判执法规则,出边界和倒地被警告是无可争议的,但对该裁判的另外四次警告,仲裁委员会认为,唐晓敏确实有推、抱和抓的动作,有两次比较明显,第5、6次警告间隔太短,第6次的警告有些勉强,而且在警告前要进行一到两次告诫。但裁判的权威性是不容质疑的,跆拳道裁判规则规定,比赛结果不允许反判。可该规则同时又规定,对于场上明显的错判,引起公愤的,可以纠正。仲裁委员会对该场比赛的裁判的评价是:思想上、人品上没有问题,只是比赛中有同情弱者的情绪,在唐晓敏采取战术消极时,执法尺度太严,没有把握住形势。 面对长沙队的申诉和模棱两可的规则,仲裁委员会最终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不改判比赛结果,只是对长沙队提出的第六次警告进行纠正,让比赛继续进行。他们宗旨是,比赛要鼓励运动员用技术动作取胜,而不是用犯规动作。对于这一仲裁结果,东道主没有表示同意,而秦皇岛也接受了。但六次警告被罚下场又继续恢复比赛,确实在国内没有先例,属于名副其实的第一次。 当记者问,如果被警告的不是东道主选手,仲裁的结果还是这样吗,得到的回答是:要衡量利弊,看哪种判罚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