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棋院关于2003年全国围棋个人赛的补充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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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6:5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一、比赛采用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办法: 1、男子组比赛采用积分编排淘汰制,赛11轮。第5轮后开始淘汰,负5局者淘汰出局。为了电脑编排需要,淘汰人数逢单时,保留一人继续比赛,第10轮后不再淘汰。 2、女子组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赛9轮。 3、比赛采用以局分确定名次,局分相同时,比较对手分。对手分也相同时,与名次无关者允许并列;涉及获奖名次,比较警告、比较相互之间胜负,还无法区分时,扣除第一轮对手得分,比较对手分;如仍相同,依次扣除第二轮、第三轮……对手得分,进行比较。如上述比较全部相同时,涉及冠军,加赛每方30分钟包干快棋,决定冠军;涉及其它名次,则抽签决定。 4、比赛用时为每方2小时30分钟,保留5分钟读秒,采用语音计时器。 5、比赛的抽签工作由电脑完成,比赛结束后当天晚上9点公布编排结果。 三、比赛时间: 比赛每天中午12点半开始,男子最后一轮比赛提前到上午8点半开始,直至比赛结束。每轮比赛棋手迟到15分钟,判该轮弃权。不足15分钟时,在其时限内加倍扣除。 四、赛场纪律: 1、进入赛场必须佩带有效证件,证件不得擅自转让。擅自转让者,没收证件,本次赛事禁止进赛场并通报批评。 2、进入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关闭手机、呼机。 3、比赛结束的棋手一律不得在赛场滞留。不听劝阻者,予以警告。 大会竞赛组 二OO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