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样游泳需过裁判关“水中花”要做心理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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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3: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周欣 周宗欣) 凡是靠裁判打分的体育项目,对比赛成绩或排名都容易发生争议。如花样滑冰、体操、跳水、花样游泳等,裁判员多少会根据自己的印象给运动员打分,难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当中国花样游泳带着保六争五的雄心出征西班牙世界游泳锦标赛之际,“水中花”们必须要做好心理准备,要过裁判这道“坎”。 花样游泳在中国“生根发芽”不过十几年时间。在传统列强俄罗斯、加拿大、法国和新贵日本的“夹缝”中,中国花游选手逐渐成长,近年来多次在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六名。别看世锦赛“争五”这个目标似乎不高,但要想前进一位都举步维艰。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游部部长俞丽介绍说:“中国裁判员因没有达到要求的国际A级水平而不能在国际比赛中执法。” 没有中国裁判员,就意味着中国人在这个项目的决策和执法过程中无足轻重,比赛时在众多裁判面前也没有发言权。 “中国开展花游的时间不长,从事这个项目的运动员少、教练员少,更别提国际A级裁判了,”俞丽无奈地叹气。 据业内人士透露,随着中国姑娘的技艺蒸蒸日上,一些裁判自觉不自觉地结盟,在国际比赛中“互抬对方”,冷落中国选手。 记得去年釜山亚运会的女子单人决赛后,获得铜牌的中国选手李震独自坐在池边落泪的委屈模样。日本选手立花美哉实力超群摘得桂冠,无可厚非,但获得亚军的韩国选手仅比她多了0·499分。 这不到0·5分的差距有多大?谁也说不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运动员直言不讳:“这就好像是没有规则一样。比赛还没开始,裁判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座次表,选手的名次已经基本排列好了——除非谁有重大失误,表现特别突出的才有可能往上拱一位,否则……” 面对“先入为主”的不利因素,俞丽再三强调:“比赛中裁判因素虽然存在,毕竟花游是靠主观印象打分的项目,谁都会遇到相同的问题。最重要的我们自己做动作要争取尽善尽美,舞蹈编排向国际化靠拢,符合项目的发展趋势和裁判的评判标准。” 但愿巴塞罗那世锦赛上,中国选手能以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完美的表现征服裁判、对手和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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