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沈阳体校组织使用违禁药物EPO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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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08: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李贺普)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向全国体育系统通报了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多名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事件的查处情况。通报说,此次事件涉及沈阳市体校有组织地给多名青少年运员使用违禁药物——包括红细胞生成素(EPO)和生长激素(HGH),性质非常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根据举报,2002年8月16日,由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等单 事件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辽宁省体育局迅速组织调查,并根据有关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辽宁省体育局决定取消该校参加省第九届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资格。沈阳市体育局决定给予校长鲍海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校长马旭撤消市竞技体育处副处长和市体校副校长职务处分,给予田径队队长贾晓东撤消田径队队长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这是继2001年8月在四川犀浦基地和10月在山西省九运会代表团田径队驻地查获违禁药物之后发生的又一起严重事件。这次事件是在党中央要求体育界加强体育道德建设,体育界坚决贯彻“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三严方针,不断加大反兴奋剂力度的形势下发生的。沈阳市体校置国家法令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于不顾,顶风作案,性质非常严重、情节十分恶劣、影响极坏,给正常的训练、竞赛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我国的反兴奋剂工作积极稳步开展,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国际形象得到极大改善。通报说,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即将开幕,国家体育总局和五城会组委会将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做好五城会的反兴奋剂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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