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与隐私--从体育明星评选活动看香港的廉洁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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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4月9日电新华社记者曲北林 2001年香港评选最佳运动员,有候选人抱怨说,他们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因为香港奥委会泄露了属于候选人隐私的资料。 香港奥委会会长霍震霆,同时也是代表香港体育和文化界的立法会议员,认为运动员 到底香港奥委会泄露了运动员那些隐私呢?主要是运动员的年龄、通讯地址、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和手提电话号码,以及运动员的个人签名笔迹、身份证号码等等。 那么参加一个体育明星的评选,为什么要提供如此详细的个人资料呢? 香港的体育明星评选活动非常正规,参加投票的体育记者会领到一本候选人的背景资料,其厚度大约有一寸左右,里边有40多位运动员的基本情况,提名人和教练的基本情况,运动成绩和座右铭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运动员的资料要详尽,提名人、也就是推荐人的资料也必须详尽,详尽到电话号码只给出日间的还不行,还要给出夜间的。其用意是,如果有人对候选人的资料有问题,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都可以找到相关的具体当事人询问。 对于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要求得就更加严格。运动员光提供自己获得了什么比赛的第几名还不行,还要注明,一共有多少个运动员参加了你这个项目的比赛。比如香港著名的武术选手李晖获得过2002年全港公开武术锦标赛太极拳女子成年精英组冠军。但是她在参赛人数一栏里填上了“2人”,说明她只要打败一个对手就可以获得金牌了。 一个运动员每年参加重要比赛少则十多场地,多则几十场,每一次,不论最后成绩如何,都要记下有多少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多少个选手参加了比赛,没有长年累月认真求实的习惯是不行的。更难能可贵的是,香港只有少数运动员可以称为职业选手,绝大多数参加评选的选手,都是业余的。 香港奥委会秘书长彭冲先生说:他们对参选运动员并没有特别提出诚信方面的要求。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之所以会如此详尽,是传统使然。运动员只不过是习惯于详尽而诚信地申报自己的资料而已。 香港廉政公署专员(该部门最高级别首长)李少光不久前指出,香港社会“已建立稳固的廉洁文化”。他引用独立的调查结果说明,95.1%的受访者市民表示,在一年内,他们自己,他们的朋友,或者亲人都没有遇到过不廉洁的情况。 鉴于2001年评选结束之后,有运动员抱怨自己太多的个人资料被外人知道,香港奥委会今年在坚持诚信原则的传统上,加强了对运动员隐私的保护,运动员个人资料不再对外公开,但是对于选手参赛的背景资料,依然沿袭老的做法,务求详尽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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