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2008北京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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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20:28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3月3日体育专电(记者汪涌)为了支持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确保北京顺利举办第29届奥运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文,给予北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国际奥委会和有关奥运会参与者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据北京奥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这份题为《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捐赠、赞助的资金、物资支出 北京奥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给予的这些优惠税务政策,既坚持了我国税法的严肃性,维护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又符合以往奥运会的税收惯例,切实减轻了北京奥运会的税务负担,与北京申办时我国政府的税务承诺相一致,与举办城市合同有关税务要求相一致,是中国政府支持发展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又一大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运动北京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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