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小排球队员超龄现象严重? 追求成绩选材不科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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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2年12月26日12:0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旭辉)昨天,中国排球协会召开了全国青少年工作会议,原本平淡的会议,却意外地爆出猛料:全国青少年联赛中,队员超龄现象十分严重。有关专家指出,骨龄偏大的现象还反映出我们教练选材的不科学。 今年,中国排协在秦皇岛对参加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的选手首次进行了严格的骨龄检测,结果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在男女甲组(15至17岁)和男女乙组(13至15岁)中,骨龄超出 据负责本次骨龄检测的河北省体育局科研所张绍岩研究员介绍,正常的情况应当是男子运动员的骨龄和实际年龄基本一致,发育稍微提前也属正常现象。而女子方面应当是发育相对稍晚。所以,中国排协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参赛运动员的骨龄不得超过报名年龄1.5岁。 张绍岩认为,骨龄偏大的原因并不仅仅是虚报的问题,还有就是我们的教练在选择苗子的时候出现的观念偏差。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一名好的排球运动员在青少年时期发育年龄一般不会有太大的提前,女子排球运动员甚至还会出现发育延迟,即比实际年龄要小的现象,这样在成年后才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我们的教练一般只是看到一个孩子个子挺高、身体素质不错就选入队中。殊不知,发育太早的孩子在成年以后身体素质等各方面都会下降,无法适应高水平训练和比赛的要求。”他举例说,在包头有两名14岁的女队员,发育明显早熟,女性特征已经十分明显。“我当时就告诉教练,这样的队员已经不可能有发展空间了,但教练还是因为她们的身高把她们留了下来。” 为了杜绝“假年龄”和改变教练员观念,张绍岩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坚持“骨龄不得超过实际年龄1.5岁”的规定,女运动员还可以考虑适当减少;二是在报名参赛的时候不考虑选手的实际年龄,而根据骨龄来进行直接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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