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谢锐北京报道 近来网上流传的一条消息让常昊哭笑不得,这条消息说常昊年收入100.3万元,为国内棋手之最。数字精确到千元,好像准确无比,其实大不然。一是常昊今年收入远未到百万元,二是本年度国内棋手收入最高的不是常昊,而是俞斌。
常昊年收入40万
常昊今年的国内头衔战奖金获得情况如下:NEC杯冠军20万元,乐百氏杯冠军12.8万元,“王中王”赛冠军6万元,莲花湖杯邀请赛冠军3万元,天元战亚军2万元,一共41.8万元,加上其他比赛中获得的1万多元对局费,奖金总数为43万元。扣除税收20%和棋院管理费20%,实际获得奖金26万元。
常昊在围甲联赛中获得的收入意外的低,在上海移动通信队他没有工资,只有对局费和奖金。今年他在围甲中14胜6负,总收入8万元左右,这是税外收入。
所以,常昊2002年国内比赛收入为34万元。
国际比赛方面,常昊今年成绩一般,奖金获得情况如下,三星杯八强:1200万韩元;富士通24强:30万日元;LG杯24强:300万韩元;农心杯一轮:300万韩元;亚洲杯团体赛第3名:150万日元,总计收入约合24.7万元人民币。但棋手的国际比赛奖金需在比赛地和回国交税,加上缴纳棋院管理费,最终得到的只是原奖金的28%。这样,常昊2002年国际比赛收入仅7万元。
2002年常昊还打入了春兰杯八强和丰田杯半决赛,仅此两项,他至少还可获得7000美元和1000万日元收入,但这两笔奖金他只有等到明年才能得到。
最后结论,常昊2002年奖金总收入为75.7元,纯收入则为41万元,均与百万元有着不小的距离。
俞斌比常昊多收10万
2002年度收入最高的棋手并非常昊,而是一直低调的俞斌九段。其收入如下,国内比赛,阿含.桐山杯冠军15万元,棋王赛冠军8万元,华润饭店杯冠军5万元,乐百氏杯亚军3.2万元,“王中王”赛亚军3万元,共36.2万元,除去税收及棋院管理费,实获21.7万元,加上围甲联赛近20万元收入,其国内比赛收入40万左右;国际比赛,中日阿含.桐山杯对抗赛亚军10万元,春兰杯16强:3.3万元,三星杯32强:2.1万元,LG杯16强:4.2万元,富士通杯16强:4.2万元,亚洲杯团体赛第3名:10万元,共计34.8万元,按照比例,其实际收入9.744万元,总收入合计50万元左右。
俞斌和常昊收入拉开差距,原因在于围甲联赛。目前棋手在联赛中的收入不平衡已日益成为现实问题。2002年俞斌从浙江新湖队中获取收入20万元左右,但与俞斌水平及成绩相当的常昊从联赛中获取的收入10万元都不到。小处来说这会影响到棋手的积极性;大处而言,个别队的无所作为,终究会影响到联赛的活力。
棋手贡献与权利不符
中国棋手的收入与日韩棋手相比较,还是偏低。日本棋圣王立诚九段2002年成绩一般,胜率50%不到,但他成功卫冕了棋圣和十段两大头衔,仅此两项收入即已超过5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85万元),就是算上扣税和上缴棋院管理费(总收入的30%左右),其年收入也令中国棋手望尘莫及。韩国李昌镐九段去年收入过10亿韩元,今年虽达不到此数,但也相当惊人。
棋手收入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围棋的社会地位。因而棋手的整体收入与职业化要求远远不符,但在棋手收入大幅提高之前,棋协绝对不是无所作为的,比如积极推进围甲自由转会制,使围甲彻底地活起来;比如规范奖惩制,对于那些多年来为棋院创收贡献巨大的棋手无论是在荣誉上还是在实际利益上,应该予以鼓励,而对于多年来未曾出过成绩,却也隶属于国家队的棋手应予以惩戒。至少,也应像日韩棋界一样,将所有棋手的奖金收入详细公布,使人清楚了解棋手的收入现状,还有每位棋手为税收与棋协所做贡献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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