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实习生周萧)范志毅与《东方体育日报》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虽然法院要在本周三才宣判,但《东方体育日报》的代理律师富敏荣对记者透露:“对这个案子来说,我们胜诉的把握性很大。”
如果《东方体育日报》能够胜诉,将会是媒体在类似的官司中首次获得胜利。富律师表示:“这次胜诉是很有意义的,从1985年到现在,类似的官司有十余起,都是以媒体败诉
告终。”作为代理律师,富敏荣认为范志毅与《东方体育日报》的官司很有意思:“关于范志毅赌球的事情是一家专业媒体最先提出的,体育日报方面以此为新闻由头,做了一组客观报道,但都是为范志毅洗刷这个罪名的。不过范志毅认为体育日报是第一个点名的,而且后来没有就此道歉,因此迁怒到我们身上。”
说到官司的过程,富律师透露:“范志毅拿了一份报纸作为证据,这是很不充分的。而我们则举出了12份证据。其中一份是我们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在球迷中做了一次抽样调查,请球迷自己回答我们的报道是不是在帮助范志毅,和读了我们的报道后,对范志毅的评价有没有降低,结果大家都认为我们是在帮助范志毅,对他的评价也并没降低。这也是我们第一次采用抽样调查作为证据,而且这个证据被法院采纳了。范志毅认为他的名誉受到了损害,可是实际上,他的名誉并没有受到损害。”
至于《东方体育日报》是否最后胜诉,富敏荣告诉记者:“法院要到周三才最后宣判,不过我们胜诉的把握性很大。”
晨报资料
在世界杯中国队与哥斯达黎加队的比赛结束之后,某专业体育报纸刊登了一篇“某国脚涉嫌赌球”的文章。据悉,此文刊出后,很多读者认为文中所指国脚是上海球员范志毅,并纷纷打电话到《东方体育日报》编辑部求证。《东方体育日报》于6月16日到20日之间先后刊登了“中哥之战范志毅涉嫌赌球”、“范九林:我儿子没赌球”、“范志毅郑重声明”、“真相大白:范志毅没有赌球”4篇系列报道。
6月20日,某专业体育报纸正式向范志毅道歉。此后,范志毅认为《东方体育日报》6月16日的文章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于2002年7月4日,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范志毅认为,该报刊登的“中哥之战范志毅涉嫌赌球”一文进行了恶意的新闻炒作,严重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9月18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周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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