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宋铮报道 在刚刚过去的马来西亚大奖赛中,威廉姆斯车手蒙托亚拿了个第一,但这不是比赛的第一,也不是指他在比赛中创下的最快圈速,而是他成为了国际汽联2002年F1比赛竞赛规则新增的一条处罚条例—“drive-through”—下的第一个牺牲者。
“drive-through”是国际汽联竞赛规则第55款有关比赛中意外事故处罚规定中一条新增的处罚条例,处罚方式是被罚车手要在被处罚后进入维修区,限速驾驶通过。相对来说,
“drive-through”比原先第55款仅有的一条“ten-second”(进站停留10秒)要温和许多。但蒙托亚显然不认为自己被国际汽联手下留情,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他坚持认为这不是自己的错,“我给了迈克尔足够的空间”,蒙托亚为自己辩解说,“是他的赛车转向不足导致我们相撞”。“drive-through”处罚让蒙托亚从当时的第6位掉到了第12位,虽然他凭借自己卓越的车技和赛车良好的性能,在比赛结束时仅仅落后于队友小舒马赫夺得亚军,但他还是对这次处罚耿耿于怀,“所有人都能看出来,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比赛事故,对我的处罚很不公平”,或许他说得没错,但他还是要为此再准备一笔罚款。
法拉利车队的技术主管罗斯·布朗对此事的态度非常强硬,“这完全是蒙托亚的错”,他表示,“在两辆赛车一起进入第一个弯道的时候,他没有给迈克尔任何空间,虽然比赛的结果对我们来说还算不错,但如果没有这起事故,我们会做得更好”。
而在国际汽联方面,他们坚持认为在比赛进行到第7圈时对蒙托亚处以“drive-through”处罚的原因,是因为他要对这起“可避免的碰撞”承担责任。
有趣的是,在F1Racing.net针对此事展开的民意调查中,53%的车迷认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比赛事故,29%的人认为事故责任在舒马赫,只有18%的人认为蒙托亚该对这起事故负责。
新浪足球彩票系列短信助您决胜千里!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