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李昊)一年前的全国游泳锦标赛上,四名山东队运动员殴打上海女裁陈夏事件终于有了最后的结果。昨天,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维持一审判决:即殴打陈夏的付勇、柳子谦两人需赔偿陈夏经济和精神损失共计48684.67元人民币,并在《中国体育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付、柳的律师王守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赔偿金额由两人平摊,一人一半。双
方当事人都没出现在昨天的判决会上。四万多元对某些项目的运动员而言并不算多,但对一名游泳选手来说这个数目可不算小,正在北京训练的柳子谦得知最后的处罚结果时,心情相当平静,“事情过去很久了,我希望现在就把它忘记,但教训是不能忘记的。”不过,对于拿出2万多元来,柳子谦心有余悸:“确实有点高!我很少参加比赛,全靠一个月900多元的工资吃饭。不管怎样,这件事总算过去了。”随后,记者又拨打付勇的手机,但手机未开。
得到赔偿金的陈夏,面对记者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总算轻松了!”她说:“钱不在多少,重要的是赢得了人格、尊严,我对判决结果还是非常满意。”
在2000年10月15日于江门举行的全国游泳锦标赛上,山东运动员付勇、金浩、武青和柳子谦四名运动员因迟交比赛接力名单而被取消了比赛资格。他们没有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问题,而是到检录处寻衅闹事,并在争吵中殴打了女裁判陈夏。虽然游泳中心对此事做了处理,但陈夏依然坚持要将四名队员告上法庭。
陈夏一案第一次开庭的时间是2000年的12月26日,到今天为止已经是整整一年零两个月了。这段时间内本案一共是三次开庭。由于世界游泳锦标赛、全运会等赛事接连不断,本案则被高高挂起,直到今天这起打了一年多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新浪足球彩票系列短信助您决胜千里!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