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 中国拳击协会今天做出决定,对在11月7日第九届全国运动会拳击比赛中出现问题的5名裁判作出相应处罚。中国拳击协会的决定全文如下:
第九届全国运动会拳击项目的比赛于10月28日至11月7日在肇庆市体育馆举行。开赛以来,整个比赛比较顺利,各运动队整体评价很好。但是在11月7日晚194场63.5公斤级决赛中,红角运动员于升东(解放军)对蓝角运动员芦宗伟(江西),评判结果为有效点15-19。比赛 结果宣布后,解放军队提出申诉,请求仲裁给予裁决。仲裁委员会根据《拳击竞赛规则》、《拳击裁判法》和仲裁录像以及仲裁独立的打分记录,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审议。审议结果为台下裁判员刘成(广西)、黎斌(陕西)、王力(北京)、朱黎(云南)、赵延芳(黑龙江)明显反判,由此给大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赛风、赛纪,纠正由此带来的恶劣影响,仲裁委员会进行了改判。为了慎重起见,仲裁委员会在比赛全部结束后,在仲裁审议室再次进行审议,由九名仲裁委员进行独立评分,反复对红蓝角进行了九次独立评判,结果为红角胜、蓝角负(九名仲裁均判红角胜、蓝角负,即9-0)。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体重竞技字(2001)65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该场五名台下裁判员提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取消国家级裁判员资格,降为一级裁判员并收回国家级裁判员证书;
二、取消第九届全运会拳击项目裁判员资格;
三、停止两年裁判员工作。
我协会将对该场的执裁裁判员和有关事宜进一步调查取证,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我们一定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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