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经济日报报道,我国于1987年开始尝试发行彩票,14年来在管理上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记者日前从彩票发行的主管部门财政部综合司彩票管理处获悉,我国第一部彩票管理条例正在起草之中,目前已完成大半工作。初见雏形的彩票管理条例正在进行实际调研及听取国内外专家意见等工作,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完成起草任务上报国务院批准。
据彩票管理处处长邱江涛介绍,目前我国彩票发行管理所依据的主要为国务院及其主 管部门颁布的行政性规章。例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行使职能的现行依据只是《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这样的管理方式在彩票的尝试发行初期是行之有效的,但随着市场经济及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与发展,以及我国彩票事业自身的发展,均对彩票管理办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近年来的“彩票官司”和“彩票纠纷”时有发生,某些地方还出现了“私彩”,严重扰乱了彩票的正常发行。
1999年财政部接手彩票管理工作后的三年间,每年“两会”期间都有多名代表提出建议议案,要求彩票立法,为彩票发展提供规范化的法制环境。许多法律界人士及其他专家学者也多方呼吁制定规范的彩票游戏规则。2000年11月3日,国务院第八十四次总理办公会上特别对有关加强彩票管理的问题进行讨论,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和起草有关法规,彩票管理立法即获批被列入2001年财政部立法计划,加紧执行。
邱江涛处长表示,我国的彩票立法将重在保护彩民(彩票游戏参与者)的利益。此外,他说,在制定条例的同时所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新条例与我国已有法律法规的衔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约束商业有奖销售的同时,也就间接地承认了有奖销售的形式,但又并未具体界定该种形式,导致有奖销售可能成为变相发行彩票。再如,中国的传统文化及价值观排斥彩票主要是心理上觉得它类似于赌博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禁止赌博,因此我们需要对赌博的有关定义做一个司法解释,鼓励与保护正当的彩票事业,以更好地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总之,即将出台的彩票管理条例在如何加大对非法彩票进行强劲约束等方面还会加强与其他已有法律法规的协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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