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6月13日电 6月初日,太原市化工厂职工邬殿岑一纸诉状将省福彩中心送上了太原市杏花岭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这是山西省首例彩票合同纠纷案。
今年5月31日上午10时39分,64岁的邬殿岑在义井十字路口东南角富泉水站投注站,花10元钱投下5注三晋福利彩票。6月1日开奖结果表明原告所投的第四注中4个基本号码和一个特别号码。邬殿岑拿着中奖号码与投注单背面所写中奖示例对照,发现自己的中奖号码在中 奖示例中不能体现,但是中奖的基本条件为3+1或则(即3个基本号码加特别号码或则个基本号码),显然4+1要优于3+1,但却没有奖项。邬殿岑认为三晋风彩福利彩票奖项设置不合理、不公平。购彩票者和售彩票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表明,合同必须公正、诚实、信用,但省福利中心设置奖项明显不公平、不公正,违反了这一原则,侵犯了邬殿岑及广大彩民的利益。邬殿岑曾就此事与山西省福利中心交涉,但山西省福彩中心未予理睬。
邬殿岑见和解无望,遂向杏花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省福彩中心暂停发售所有三晋福利彩票,直至本案终结;2、被告对奖项设置不公平负责,并向彩民道歉,赔偿彩民相应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奖项设置进行完善;3、对原告因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杏花岭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近日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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