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记者从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获悉,针对山西省田径运动员刘凤英、程贤红等人及所在单位违反赛外兴奋剂检查规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批准,文件现已下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及各直属体育院校。这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的严厉处罚,再次显示了国家体育总局及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反兴奋剂的决心。
据悉,2000年12月26日,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派取样员到山西太原对田径运动员刘凤英、程贤红进行赛外兴奋剂飞检,按照田径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九运会田径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运动员要提前申报其训练地点,但这两名运动员却没在其申报的地点训练,也未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
为此,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刘凤英、程贤红警告和停止参加国内外田径比赛1年的处罚,停赛的起止日期为2000年12月26日至2001年12月25日,这就意味着这两名可能在九运会上夺牌的运动员失去了参加九运会的资格;田径中心同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和停止参加国内外田径比赛1年及罚款2000元处罚,对运动员所在的单位给予警告、负担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2万元及计1例一类兴奋剂阳性的处罚。马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