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撰文/马成全
中国足球的改革该走向何方?我们的职业足球又踏入了什么误区?中国足协似乎也在开始反省。2月19日的香河会议上,职业化运营公司负责人马成全上台做报告,讲述了他在去年11月赴日本考察的收获。在联赛、青训、国字号三大方向,日本人都给了我们几乎可以照搬的启示。
(一)日本足协体制
职业联盟独立自主 日本没有单独就体育项目设置政府主管部门,体育项目隶属于文部科学省(简称文科省或文部省,相当于中国的文化部、教育部和科技部)。文科省对职业足球基本不干涉,均交由日本足协进行管理;足协又将联业联赛交由职业联盟进行管理,足协只负责足协杯赛、各级国家队、青少年足球、业余足球联赛等。
(二)日本青少年足球
不求强队,只育好苗 目前日本共有足球人口约200万,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等,约占日本人口1.6%,其中注册人员约120至130万。日本足协认为,与足球人口比例达6%至8%的阿根廷和巴西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因此将目标定为每年新增足球人口100万,最终达到1000万。
为了实现2015年国家队排名进入世界前10(目前17)、2050年夺得世界杯冠军的目标,日本足协尤其重视青少年足球的普及与提高。日本青少年训练一般采取走训制度,每周保持3-5次训练。日本青少年运动员培养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制订并推广统一的训练指导方针
日本足协认识到,提高足球水平不仅需要短期的强化(即国家队的强化),更需要长期的强化(即青少年球员的强化)。这就需要一个与世界先进足球理论接轨的、具有连续性的青少年运动员培养体系,为此日本足协于1996年开始制定《足球强化训练指导方针》。这一方针是日本足协在对世界杯、奥运会(U23)、世青赛(U20)、世少赛(U17)等世界大赛的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的,它不仅是日本各级国家队训练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全国各级足球训练中心及各级教练员培养的指导方针。
2.建立青少年球员训练中心体系
日本青少年球员训练中心体系于1976年起步,1980年起正式展开训练活动,经过20年发展,目前已非常完善,并在日本青少年运动员培养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日本各个年龄组国家队的运动员,大多有在训练中心受训的经历。
各级训练中心的主要目的,不是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一支球队去取得好战绩,而是培养出一个个优秀的单个球员,因此,各级训练中心会将球员个体发展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这些训练中心全部为非营利机构,球员无需交纳培训费。如球员经过培训进入职业俱乐部,俱乐部只需象征性付给训练中心少量的培训费。球员在培训中心接受培训期间,须进入当地的中小学接受普通文化课教育。
该体系由国家和地方各级训练中心构成。日本足协设有一个国家训练中心,并在全国范围设立若干大区训练中心,全国9个大区、47个都道府县以及范围更小行政区域,都有各自训练中心。
3.创办日本足协足球学校
2006年,“日本足协足球学校”在福岛县成立,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好苗子。学员13岁入校至18岁,接受为期6年的培训;学员在该校生活并接受足球训练,不需交纳学费,同时须进入当地中学接受正常文化教育。每年学校只招一个年龄段球队(约16名队员),目前三个年龄段共有学员约50名。学校的宗旨是将学员培养成对社会有益的人才,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勇敢自信地面对一切挑战,而不仅仅是优秀的足球选手。
4.举办青少年足球比赛
日本足协和职业联盟每年举办全国U12、U15、U18比赛及高中足球比赛。其中U15、U18为全国联赛(U18分东西赛区打主客场),U12只举办地区性比赛。各俱乐部间还有各年龄段比赛。此外,日本中学体育联合会每年主办全国初中、高中的足球联赛,已在俱乐部所属青少年队注册的球员,不能参加此项赛事,只能参加专门的俱乐部青少年比赛。
(三)裁判员管理
职业裁判年薪百万 日本共有注册裁判员23万名,而职业的足球裁判仅有15名,3名主裁判,12名助理裁判。日本足协有非常完善的裁判员培训计划,足协负责定期组织裁判培训,还和职业裁判每年签订工作合同。职业裁判有约1200万日元(94.69万人民币)的固定年薪,执法每场比赛还会有一定报酬。
联赛期间,日本足协裁委会每周召开会议审议各场比赛裁判情况,对于俱乐部申诉会进行书面答复。如裁判出现错判或漏判等问题,裁委会会对其进行内部处罚。所有人都清楚收受贿赂的严重后果,至今没出现过“黑哨”问题。
(四)职业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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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联盟
日本职业足球联盟(J联盟)于1980年代后期开始筹备,1991年11月正式成立,虽然名义上隶属于足协,实际上是一个运作独立的社团法人组织,负责职业联赛的运营和管理。职业联盟的组织结构分为四层:一是J联赛总会,二是理事会(主席),三是J1和J2联赛执行委员会,四是联赛事务局,职业联盟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
2.职业足球俱乐部
日本职业联赛(J联赛)于1993年5月启动,当年有10支俱乐部,其后不断有新俱乐部陆续加入。1999年J联赛分为J1和J2两级联赛,2011年J1联赛18队,J2联赛20队。
职业联盟的准入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第一,俱乐部须为独立法人实体;第二,俱乐部须固定于某一城市,与当地社区建立广泛联系,参与当地公益事业,推动青少年足球普及;第三,要有一定数量的签订A级职业合同的球员,主教练必须具有S级证书;第四,俱乐部须有完备的5级队伍建设,即一线队、预备队、U18青年队、U15青年队、U12少年队;第五,要有足够容量的固定赛场。
日本职业俱乐部会主动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关系。虽然政府不会为俱乐部提供直接财政支持,但会在俱乐部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此外,俱乐部非常注重与当地社区的互动,主要形式有定期携球员与社区开展联谊活动、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互动、开放球队训练、定期公布训练时间与通道以方便球迷接触等。俱乐部也会深入当地中小学推广足球运动,球员和教练会定期到当地中小学中辅导小球员,很多俱乐部的U12足球梯队就是当地小学校队,这样俱乐部可以培养小学生的足球兴趣,又为俱乐部的人才培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职业联赛的经营
日本职业足球联赛的经营范围,包括联赛杯名、体育场广告、比赛门票、电视转播、职业联赛标志、俱乐部会徽、俱乐部吉祥物专利、队服广告等。
现在的日本职业联赛没有冠名赞助商,但有八家主赞助商。他们解释说,“我们不排斥冠名赞助商,但目前没有一家赞助商能够达到冠名赞助商的要求。”经过进一步了解,实际上他们不希望联赛由一家赞助商冠名垄断,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影响和妨碍其他对联赛有兴趣的赞助商进入;第二,单一的冠名赞助商的商业风险较大;第三,不能实现联赛赞助商的多元化和有序竞争。
2009年,J联盟实现收入127.76亿日元(10.1亿元人民币),其中电视转播收入51.97亿日元(4.1亿元人民币),赞助商收入47.29亿日元(3.7亿元人民币);全年共支出(包括分配给各俱乐部的经营收益)126.61亿日元(9.9亿元人民币)。俱乐部的经营主要为负责销售与开发其他场地广告、联赛门票、队服广告等。其中门票收益的97%归俱乐部所有,3%上缴职业联盟;其他收益全部归俱乐部所有。据浦和红宝石俱乐部人员介绍,其比赛门票收入占到俱乐部总收入的40%左右,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
4.日本职业联赛
2009年,日本职业联赛的平均上座率约为19126人(2010年中超为1.45万),每年约有900万观众现场观看比赛(去年中超中甲观众人数为407万人)。观摩日本的职业联赛,整体感觉是:技术细腻、作风顽强、配合娴熟、拼抢激烈、攻防有序、张弛有度。运动员在场上绝对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在我们观摩的两场比赛中,总共只出现了三张黄牌。在其中一场比赛双方打平都有利的情况下,没有出现消磨时间的情况,双方一直拼到最后一分钟。
(五)国家队管理
选帅与足协无关
1.国家队教练组
日本国家队的人员配备情况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3人,守门员教练1人,队医1人,体能教练3人,领队1人,此外还有2人负责信息搜集和新闻宣传,2人负责装备。其他年龄组国家队人员配备会适当减少。选拔国家队各级教练员,由相对独立的足协技术委员会确定人选,国家队教练组只对技术委员会负责,若国家队成绩不理想,公众也不会将不满指向足协。
2.国家队比赛日程确定
日本足协国管部每年11月会确定下一年度14支各级男女国家队集训及比赛日程,包括集训、比赛的时间、地点以及比赛对手等。日程编排过程中,国管部会与J联盟、国家队赞助商及足协各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比赛地点时,从日本到比赛地的交通情况,如是否可以直航、飞行时间长短等因素,都会充分考虑。
3.国家队热身赛对手的确定
国家队每年会进行10至12场热身赛和友谊赛,其中5场为赞助商而举行。比赛的对手由国管部自己负责联系和确定,并与对方商定利益分配等相关问题,国家队经纪公司——电通公司并不会介入其中。联系时一般不通过中介公司,因为通过中介费用会高出一倍;如果对方中介找来联系比赛,日本足协也不会额外支付中介费用。
4.与运动员所在俱乐部的协调
国家队征调球员,足协不会给予球员所在俱乐部补偿。国家队尽量不在联赛最后阶段安排比赛,也没有出现过俱乐部因自身比赛而拒放运动员到国家队的情况。在日本,若周中进行联赛,每场比赛观众会减少3000人左右,俱乐部会有1000万到1500万日元的门票收入损失,因此俱乐部和职业联盟都不希望联赛安排在周中。为不影响俱乐部利益,一般国家队的比赛往往会安排在周中进行。
(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