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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特:优秀球员不能参赛 对奥运精神是一种伤害(2)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25日17:31  金羊网-新快报

  每四年一次的奥运会,俱乐部和各国足协的矛盾就会爆发一次,奥委会和国际足联进行了多次协调仍无用。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了这批被俱乐部苦苦留下的大牌球星,本来就不甚精彩的奥运足球赛将更加乏味。面对越来越不可控制的局面,国际足联必须尽快平息事端。

  观察

  习惯没有约束力

  罗格说不放梅西巴萨全球禁赛一年,布拉特又说俱乐部必须放行适龄球员参加奥运会。奥委会出面了,国际足联也出面了,协调一直在继续,但米兰已经说卡卡不去了,罗比尼奥前天也说不去了,梅西去北京的路也被巴萨堵得死死的。迭戈和拉菲尼亚“先斩后奏”,算是逃了出来,但不莱梅和沙尔克04已经宣布要闹到体育法庭上去。

  不管是奥委会还是国际足协,不管是声援还是支持,俱乐部这次态度异常强硬,很简单,因为没有一条正规条文规定俱乐部要为奥运会放人。“6+5”在前,奥运在后,国际足联就是拿欧洲职业化的俱乐部没辙。

  国际足联官网在7月9日发表声明,“自1992年来,放行23岁以下的球员,总是被所有俱乐部所接受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同样原则也应继续适用。”这一声明虽然叫板所有俱乐部,但从整个内容来看根本站不住脚。即便是23岁以下适龄球员,俱乐部应否放人,国际足联并没有相关条款,只是根据多年来约定俗成的习惯来维持。按照国际足联的现有规定,俱乐部只在规定的国际比赛日内必须无条件放行球员为各自的国家队效力,而奥运会并不在规定的国际比赛日范围内。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只要球员还在合同之内,他就是俱乐部的雇员,必须得到俱乐部的同意才能参加奥运会。

  虽然一直存在这个所谓“放人习惯”,但习惯总归是习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所以米兰说不放,卡卡就走不了;皇马说不放,罗比尼奥就走不了;巴萨说不放,梅西大概也走不了。23岁是如今职业球员风华正茂的年龄,这也让奥运足球这项被认为“青年比赛”的球员招募遇到新问题。时代变了,习惯也就没有约束力了。

  -专题撰文新快报记者 黄嘉鑫 实习生 李贤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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