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商讨打架事件未达共识 知情人透露将会不了了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2:21  武汉晨报

  晨报综合消息 针对国奥队和巡游者队大范围殴斗事件,中国足协高层昨天一整天都在就此事如何处理进行商讨,但最终却还是没有达成统一的处理意见。据了解,这主要是在于处罚国奥队参与斗殴的球员缺乏事实依据和条例依据。

  据悉,处罚联赛和国字号球队中出现违纪的队员和教练乃至俱乐部,依照2007年《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作为条例依据,在《准则及处罚办法》第53条至56条中,明确规定了比赛暴力的处罚办法,分别为“暴力未造成身体伤害”、“暴力造成身体伤害”、“斗殴”和“无法判定肇事者”四种状况,显然国奥队和对手发生暴力事件都不符合上述四条处罚范畴。

  “国奥个别队员的报复性犯规动作导致了对手的群殴,这也是事出有因,一则对手比赛动作比较大,可以用粗野形容;二则比赛裁判的判罚尺度宽松,未能控制好双方球员的比赛情绪。”一位足协副主席指出,“暴力事件国奥队基本处于挨打状态,多名队员都被殴打致伤,这就不能将该事件定性为斗殴或者群殴。”

  足协知情人士昨天透露,对于国奥处理结果将以“不了了之”为主导方向,只是口头批评国奥队管理层和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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