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特氏攻略基本敲定 选帅小组四意见静候特鲁西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6:11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特鲁西埃已经成为大热人选,接下来就看双方的合同拉锯。经历了几次聘请洋帅的风风雨雨后,足协也总结了自己的经验,就是要把丑话说在前面,把规矩写进正式合同。尤其当谈判的对象是特立独行的特鲁西埃时。足协选帅小组第一次会议期间,对与国奥队未来的“洋帅”合作提出了“四点意见”。其中不少专为将与特鲁西埃展开的谈判炮制。

  这“四点意见”中的第一条是要给外籍教练以充分的权力。与会成员认为,既然聘请了人家,就应该充分相信他们,不要总是用我们自己习惯的东西来干涉外籍教练 的做法,特别是在训练、比赛等具体业务方面的问题,更应该尊重外籍教练的决定,不要以“国情说”作为一个“借口”。尤其是在长期集训的问题上,无论哪一名外籍教练,都坚决反对。尽管现在各方面都很重视“08奥运”,但足球项目还是要按照自身的规律来办事。以往几任外籍教练执教中国队期间都出现过在这方面的矛盾,在这个时候,中国足协就应该坚决支持外籍教练。

  第二,要充分利用合同来实施管理与限制。老外都非常注重合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老外平时的日常工作也全部都以合同为准则。这是与中国教练执教最大的不同。与会人士指出,当初米卢执教

中国队期间,特别是率队获得
世界杯
赛的出线权之后,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疯狂“走穴”,一个很重要原因合同对米卢没有约束,因而米卢所做的事情尽管不“合情”但却完全“合法”。要避免类似的情况,在与新任外籍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把方方面面的细节问题全部都考虑到并写进合同里。

  第三,“责、权、利”必须分明,并明确写进合同中。长期以来,中国国字号队伍的主教练甚至助理教练没有明确的“责、权、利”,而且拟定好的计划也是说变就变,这不利于球队的稳步发展。例如,今年国家队备战亚洲杯赛期间,国家队教练组曾提出希望把队伍拉到西亚,但最终却未能成行。可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足协在与未来08国奥队主教练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把主教练的这些“责、权、利”明确。国奥队的任务就是准备08奥运会,在今年世界杯赛后上任到08奥运会共有2年时间,这2年之内的每年年计划、月计划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的集训、需要多少场国际比赛、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等等,全部都列入合同中。出现什么问题,全部按照合同办事。

  第四,最好聘请精通国际足球法、精通国际法律的律师负责这次与洋帅的签约工作。以往,中国足协与洋教练签订的合同都很简单,但吃亏的不少。特别是近几年以来,中国地方俱乐部与外籍球员、教练之间的纠纷不少,这也等于给中国足协提了个“醒”,必须重视合同,但前提是必须要聘请国际法律的律师把好关,以防止在与洋帅签定的合同中给自己埋下“地雷”。

  (马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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