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超中甲被抽调中青队员俱乐部补偿措施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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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1:50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体足字(2005)184号 中超委员会、中甲委员会 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
中国足球协会为参加于2005年6月12日开始的世界U-20青年足球锦标赛,并将此次比赛做为中国奥林匹克足球队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前哨战,特重新组建U-20中国青年足球队。该队将于4月16日启程,到欧洲进行赛前集训及正式比赛,至世界青年锦标赛结束后回国。 在本次组建U-20中国青年足球队的过程中,得到了各有关俱乐部的大力支持。为维护这些俱乐部参加中超联赛、中超联赛杯赛、中甲联赛、足协杯赛的合理利益,经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会议研究决定,要求中超委员会、中甲委员会对相关俱乐部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一、凡被抽调运动员到U-21中国青年足球队的俱乐部,可按照被抽调的运动员人数补报相应人数的本俱乐部注册运动员,参加2005年中超联赛、中超联赛杯赛、中甲联赛、足协杯赛。该补报全赛季有效。 二、凡被抽调四名及四名以上运动员的俱乐部,可在2005年中超联赛、中超联赛杯赛、中甲联赛、足协杯赛中,同时有三名注册并报名的外籍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除以下情况外,该措施在全赛季有效。 三、被抽调四名及四名以上运动员的俱乐部目前注册并报名的外籍运动员二至三名不等,如其中某俱乐部未注册并报名第三名外籍运动员时,其他可上场三名外籍运动员的俱乐部队与之比赛,双方上场的外籍运动员均不能超过两名。 上述措施由中超委员会、中甲委员会竞赛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请遵照执行。 中国足球协会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有关省市体育局 有关会员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