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汉与足协合同中有明堂 亚洲杯成绩不好未必下课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6: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在不少人看来,如果阿里·汉在2004年亚洲杯赛上未能率队取得好成绩,有可能被提前解聘,而且中国足协无需支付违约金。不过,种种迹象表明,即便是中国队真的在2004年亚洲杯赛上未能进入前四名,阿里·汉“下课”的几率也几乎是零。 合同看上去很苛刻 阿里·汉为了得到中国队的主教练位置,个人做出了极大的让步,他不仅仅在收入上无法与刚刚离去的米卢相比,同时在带队成绩上也做出了许多当初米卢未曾做过的承诺。最为“苛刻”的是那份“分段考核”的工作合同,因为在欧洲人看来这是对他们的不信任。不过“名不见经传”的阿里·汉却接受了中国足协为帅位所开出的一系列附加条款。 从表面上看,阿里·汉同意了将这份本应为4年的合同分解成三个部分,而且把自己的脑袋送到了足协备好的“铡刀”下面。2004年亚洲杯进不了前四名,中国足协有权解除合同;中国队不能进入2006年德国世界杯决赛圈,中国足协更是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连把中国队带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样无法用量化指标界定的考核指标也要下课的苛刻条件都被明确地写进了合同。从这些成绩指标中,除了可以看到阿里·汉的自信外,同时也让人看到了阿里·汉想要得到这份工作的迫切心。 亚洲杯只是争取好成绩 在中国足协与阿里·汉签订的合同中,似乎中国足协掌握了全部可以掌握的主动权,包括各项商业活动的限制、对待媒体的态度等等。给人的印象是阿里·汉和前任米卢相比,中国足协将更为便利地进行“管理”和“监督”。从中不难看出,中国足协与阿里·汉签订的并不是一份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合同。那么,阿里·汉既然能够接受这样的合同,如果足协没有给予阿里·汉什么承诺,或者说阿里·汉最终无法得到“实惠”的话,他本人是不可能在合同上签字的。事实上,阿里·汉同意签字,是因为他得到的合同是一份长期合同。 在足协召开的新帅见面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南勇在谈及给阿里·汉的三项主要任务时,并没有明确指出2004年亚洲杯赛上“必须要进入前四名”这一硬性规定,只是说“争取好成绩”。这样的说法就成了一个“空洞”的概念,或者说是外交辞令。因为怎样的成绩才算是好成绩?谁也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到了2004年亚洲杯赛上,如果中国队真的没有进入前四名,如同1990年北京亚运会上那一幕,那么,中国足协也不会真的就“炒”了阿里·汉。因为左右一场比赛胜负的因素有很多,很难说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球队输球。这为阿里·汉届时留任埋下了伏笔。 阿里·汉不让人头痛 足协为什么如此“纵容”阿里·汉?除了阿里·汉在业务上的诸多优点之外,此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国情”。在中国足球特定的环境下,外籍教练员的管理是个头痛的大问题,中国足协绝对不希望再有“米卢第二”,这也是特鲁西埃无缘中国队帅位的根本性原因。阿里·汉和前3任外籍主教练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他有一位与中国足协关系密切的中方经纪人,中国足协可以通过经纪人向阿里·汉陈述利害关系,让阿里·汉按照中国足协的意愿行事。从管理者或者行政人员角度出发,最喜欢的就是有这样一位“听话”的教练。假设在2004年亚洲杯赛之后成绩不佳,让阿里·汉“下课”,按照这次选帅历经6个月的时间,中国足协恐怕不太会在短时间内马上找到和阿里·汉一样听话的主教练,也没有时间去准备2005年的世界杯预选赛了。 (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