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帅组二次西行迟迟按兵不动,只因为一个钱字。因为中国足协只有搞掂了埋单人,揣着跟埋单人签的合同,至少是意向书,才能到欧洲跟特鲁西埃和范哈内亨谈条件,草签合同。这一段,中国足协高层一直在为钱的问题伤脑筋,上周五足协三巨头加上国管部主任朱和元,开会一直持续到很晚,主要议题就是钱。
特约记者金文报道国家队主帅的薪金名义上是由中国足协出,但这笔钱按规矩应该由“中国之队”的承包商福特宝去拉,实际出钱的是赞助商。而这一运作过程颇为复杂,福特宝本身的能力是个问题,而与赞助商之间各种纠缠不清的关系则是更大的问题。
在聘请米卢当主教练时,虽然当时ISL公司承包了“中国之队”项目,但中国足协坚决把自主权拿到了自己的手中,由中国足协来单独支付米卢的薪水。每个月月底,中国足协财会人员都会到中信银行把薪水打到米卢的账户上。当然,中国足协支付米卢的薪水具体来源则是“中国之队”项目,像2002年1月到6月世界杯赛结束,中国国家队的总花费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支付米卢的薪水。所以,不管未来国家队主教练是谁,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薪水肯定是由中国足协支付。
现在福特宝从“中国之队”赞助商那里拿到的钱,除了支付新帅的薪水外,已所剩无几。而明年像国家女队要参加世界杯赛、男足国奥队要参加奥运会预选赛,国少队还要准备世少赛,此外,国家队也要为后年的亚洲杯赛展开集训,所有这些都需要钱。显然缺口很大。
在ISL公司破产之后,“中国之队”这一项目由足协下属的福特宝公司接手,同时,“中国之队”项目的赞助商与ISL公司所签订的赞助协议也为福特宝公司所接管。曾有过这样一则至今尚未披露过的“新闻”:在ISL公司破产之后,当时中国队正准备十强赛,当直至十强赛开战,身为主教练的米卢居然有3个月2001年6、7、8月份未能领到工资,也就是说,米卢是在“无饷”的情况下工作了3个月。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就是ISL公司破产之后,福特宝公司接手具体事务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在福特宝公司接手“中国之队”项目之后,到现在为止,赞助这一项目的只有飞利浦、阿迪达斯、可口可乐等几家公司,这些公司赞助“中国之队”还是因为原先ISL公司负责时所签下的合同,如今只是合同的延续。在福特宝公司接手该项目之后,“中国之队”的赞助商并未有新的增加,甚至出现了今年世界杯赛后福特宝公司上报中国足协有关“中国之队”项目的一年费用仅为200万美元的奇怪现象!而新的国家队主教练据说提出的年薪都不低,像荷兰人范哈内亨要求的薪水在80万美元左右,而法国人特鲁西埃的年薪则超过了100万美元。
如今IMG公司对国足选帅一事甚为积极,当初向足协推荐了法国人勒梅尔等人,在勒梅尔前往突尼斯队执教之后,又提出希望承担国足新帅的薪水。其实,IMG公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众所周知,IMG公司目前一直是中国甲A职业联赛的承包商,但最近一两年来,联赛不景气导致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今年,受世界杯赛的影响,联赛主赞助商百事可乐对于IMG的工作相当不满,并根据合同相关内容“扣钱”,而受损失的IMG也因此而与足协有些“过不去”。
但是,毕竟中国足球的市场吸引力放在那里,而且,IMG公司与足协的合同至2003年就将期满,2004年“中超”出台之后,IMG是否能拿到承包权还很难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IMG曾在去年积极参与“中国之队”项目的竞标,在输给福特宝后,该公司希望通过介入国足选帅间接参与“中国之队”项目,从而达到继续在中国足球市场上分一杯羹的目的。
不过,一旦IMG真的通过赞助方式帮助中国足协引进新帅,将会引起进一步的麻烦。赞助商肯定希望通过赞助国家队来达到宣传自己的目的,而最佳方式就是成为中国国家队的主赞助商,但目前“中国之队”项目中,中国国家队的主赞助商是飞利浦公司,合同要到2004年才期满。倒是飞利浦公司已经表态:如果主教练是荷兰人,他们可以考虑这一方面的问题。而如果中国足协聘请法国人特鲁西埃,阿迪达斯公司也可能可以多出些钱,但他们肯定会顾忌相关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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