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丹)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决赛的硝烟刚刚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散去,一场侵权官司却在此时发生了。11月19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沈阳市大东区体育总会真心球迷协会状告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等三被告侵犯著作权一案,法庭择日将正式开庭审理。
据沈阳真心球迷协会会长崔正高介绍,去年10月,球迷协会工作人员李松华为协会设 计了一面以黄色为底、中间一个红心的会旗。为了弘扬辽沈球迷的优良传统和展现真心球迷协会的风采,他们决定在原会旗的中心部位加上黑色“圆梦”二字。因制作该旗的费用是由沈城某媒体赞助,所以在制作该旗时,又在旗的右下方标注了“×报——真心球迷”的字样。该旗设计者李松华向记者介绍说,该旗长18米、宽12米,除了这面“圆梦”旗之外,还有“梦圆沈阳”“梦想成真”两面旗。
十强赛期间,沈阳真心球迷协会举着这面“圆梦”之旗为国足队员高声呐喊,这面旗也非常抢眼,烘托了赛场气氛,会员也为此引以为荣。在中国队主场战胜阿曼队那天,沈阳真心球迷协会会员发现了正发行的“中国国家足球队获2002年世界杯决赛资格纪念封”和“中国国家足球队获2002年世界杯决赛资格纪念邮资明信片”的首张明信片是用电脑合成的方法将该旗与中国国家队全体教练员、队员重新组合成一个画面。
沈阳真心球迷协会据此认为,发行纪念封和明信片的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中国国家邮政局三家单位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于是,他们委托辽宁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昨日,记者采访了代理此案的律师,他向记者表示,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和中国集邮总公司发行的纪念封的正面,及国家邮政局发行的明信片第一张照片中,上半部分以黄色为底、中间设有红心、黑字“圆梦”的大旗,是由真心球迷协会设计并制作的。该旗属于真心球迷协会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未经真心球迷协会许可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使用。而自该旗设计、制作完成至今,真心球迷协会从未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律师据此认为,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在未经真心球迷协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没有清晰显示该旗下方“真心球迷”的字样的作品,擅自制作、发行“中国国家足球队获2002年世界杯决赛资格纪念封”以及提供和授权国家邮政局使用该作品的行为,侵犯了真心球迷协会依法对该美术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该公司已与国家邮政局、中国集邮总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拨打了三家被告单位的电话。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拒绝向记者介绍任何资料、情况,而中国集邮总公司表示该公司已与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签定了协议,该事宜由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全权代理,具体事项待接到起诉书后再做处理。
球迷协会的代理律师已于10月29日向三家单位发送了律师函。本报对此事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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