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赛不仅是参赛各队在足球场上的较量,其中也蕴藏着广阔的商机。对承办者来说,办好比赛是必然的要求,但如何利用这个舞台来获得最大的经济回报也非常重要。然而,从十强赛沈阳赛区组委会传来的信息表明,精明透顶的亚足联(AFC)对十强赛的商务权利进行了极其细致的规定,除了门票销售外,各承办地几乎“无利可图”。尽管垄断商务权利是亚足联的老传统,但这次他们还是遭到了广泛质疑。
6月8日下午,十强赛沈阳赛区组委会主任隋路与4名负责经营开发的工作人员火速进京,通过中国足协向亚足联递交书面请求,希望亚足联将部分商务权利下放给承办协会。与此同时,卡塔尔、阿联酋等也向亚足联提出了类似要求。
上周,亚足联给十强赛各主办协会下发了一份“亚足联关于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决赛商务权利及规程”的文件,在这份长达6页的文件中,亚足联对十强赛的版权、商务和开发权、印刷品、制证等事项作了详尽规定。
亚足联的一纸规定无疑切断了承办协会的财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家的积极性,也为即将举行的比赛埋下隐患。早在两个月之前,沈阳赛区组委会就成立了由12个人组成的经营集资开发部,是组委会8个部门中规模最大的一个。按照开发部最初的设想,组委会可以通过指定产品、辅助广告(拱门或大屏幕等)、冠名以及举办各种活动来进行筹资,预计收益在600万到1000万。但现在,这些钱恐怕一分也赚不回来。
同样在亚足联的这份文件中,对记者采访“十强赛”也作了要求。凡要采访十强赛的记者,都需要得到亚足联开发公司AML的批准。根据AML的规定,采访每场比赛的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人数均不得超过100人(电视记者除外),而到时赴沈阳采访的全国记者将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为了满足记者的要求,组委会初步决定把没有正式采访资格的记者安排在位置优越的伸缩看台,但每位记者要像普通观众一样花600元钱购票入场。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订手机短信重大赛事体坛动态突发消息尽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