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2012年12月,安徽彩民李永志让一位熟知的彩站老板帮忙代买彩票,没想到一举命中了600万元大奖。然而,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彩站老板潘某矢口否认,不承认帮李永代买彩票,称中奖的是小舅子王某。无奈之下,李永志将潘某和他小舅子告上法庭,最终胜诉。可是距离中奖过去27个月,距离胜诉过去6个月,潘某和王某始终没还李永志这笔巨款。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2年下旬。彩民李永志因为经常买彩票的缘故,和彩站店主潘某熟了起来。此前几年,李永志没空去彩站时,便会打电话让潘某代买彩票,时候再把买彩票的钱还上。偶有中奖,潘某也都会把中奖钱给李永志。
2012年12月的一天,李永志通过电话让潘某代买彩票。李永志给出号码和“缩水”方案,买了86注彩票,由于此前李永志帮潘某缴了400元话费,他便让潘某从中扣掉买彩票的钱。一场长达两年多的争议便由此开始。
没过几天,李永志发现自己买的86注彩票里,有一注中了一等奖,奖金600多万元,税后奖金为483万元。当李永志兴冲冲去彩站找潘某索要中奖彩票时,却被潘某告知并未帮他买彩票,中奖的彩票是王某,也就是潘某的小舅子买的。
第二天,这份大奖便王某领走。“双色球第2012146期,开奖后第二天,中奖人就到省福彩中心领走了大奖。”阜阳市福彩中心有关人员表示。无奈之下,李永志报了警,并将潘某和王某告上了法庭。
2014年2月18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此时距中奖已经过去了15个月。通过一些列证据证明,以及双方当事人现场演示的彩票出号情况,法院最终判定李永志才是这张600万元中奖彩票的购买者,潘某和王某需共同返还李永志483万余元的税后中奖奖金。
事后,人潘某、王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8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此时距离中奖已经过去了21个月。
案件已经水落石出,李永志终于从法律上拿回了那份本该属于自己的大奖,潘某和王某也无法辩驳。可时至今日,在距离中奖27个月之后,距离终审判决也已经过去6个多月的时候,潘某和王某却始终没有归还这笔巨额奖金。
明知潘某和王某有钱,却一直拿不到,“中奖两年多了,到现在一分钱没有拿到”李永志一脸无奈的说道。从判决下来,再到案件转到执行庭,再到现在,扯皮、推脱还在继续……执行法官也无奈的表示,始终没能查到潘某名下的财产,因为不依法归还款项也拘留了潘某15天。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这笔巨款早在诉讼期间就被王某从银行分批取走,执行法官表示,法院接下来将会联合有关公安机关查找王某,若王某仍拒绝执行,将会采取措施。大奖得主李永志想要得到这笔奖金,还需要等些时日。
现实中,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冒领顾客大奖的彩站老板时有出现。而且,如果冒领事件一旦发生,权利主张人(原告)的取证难度会很大,像李永这样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大奖的案例并不多。毕竟彩票无记名,谁持票谁就有权兑奖。毕竟,电话委托有的只是一个出于信任订立的口头协议,口说无凭。
电话委托相熟的彩站进行投注确实方便,可是它有存在的风险也显而易见。彩民需要多张个心眼,在录音环境下,或者有朋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委托,以免日后纠纷产生后无凭无据。(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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