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近日,安徽彩民吴先生称,2011年他买的即开彩票[微博]中了100万,却被人抢走,苦寻两年无果,他希望通过司法机关认定彩票的归属权,从而完成兑奖。但《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但这张大奖彩票却石沉大海。
有相似案件先例?本质区别!
本案件的核心在于,吴先生称自己中了100万彩票,但彩票却被人抢走,并不能完全确认该张彩票的存在与否、是真或假。
去年,四川出现一起通过法院判断彩票归属权的案件。得主在彩票店刮即开彩票,本是中了150万,却误认为只中了1500元。当工作人员陈小玲发现后,得主却早已无处可寻。苦寻4天后,终于通过陈小玲对得主的容貌印象找到了她,但却并无法完全确认她就是当时中奖的人,故通过司法机关根据证据链鉴定,最终认定她为150万得主,并为其兑奖。
该事件和本案的区别在于,150万大奖彩票是确实存在的,可以被体彩中心所鉴定,也确是真实的,司法机关的作用仅在于判断彩票的归属权问题。但本案100万大奖彩票踪迹难寻,司法机关不仅要判断归属权,还要裁定该彩票是否真实有效,同时做出这两层判断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本案若想依据先例进行裁定,恐怕难度不小。
将彩票立法逼上台面
众所周知,彩票不记名不挂失,是兑奖的唯一凭证,但近两年随着大奖得主与日俱增,大奖纠纷也越来越多,绝大部分原因都是彩票的这一属性,非实名制购彩很难判定究竟谁是真的得主!
法院越来越多的牵扯到了彩票纠纷中来,但最终判断彩票归属,却只能根据证人证词等旁证佐证,根据证据链做出最终的判断,尽管按《彩票管理条例》规定解释,谁持有彩票就可以认定其为唯一得主,但法院也做出了不少分享大奖的裁定,例如双方完全没有纸面协议的“的哥中603万案”[点击查看相关新闻]。
所以尽管近几年接连出台《彩票管理条例》、《条例细则》等,但由于并未立法,司法机关的裁定还是高于《条例》,很难保证所有案件的裁定,都不会出现了与《条例》相左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也让司法机关对大奖彩票的归属权判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及很大的权力。若所有《条例》都难以解决的问题,都交付司法机关审理,有何不是凭生出不少环节,饶了弯路。
各型各色的彩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是否逐渐将彩票立法逼上了台面?(vi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