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韦文斐 班丰立)
一被执行人借得别人的钱后,在自已银行帐户有存款之下,不拿钱还债,而是去玩“六合彩”。8月7日上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其存款扣划,用来还给债权人。
2011年6月15日,家住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的韦某某,以修房子资金不足为由,向该村的莫某某借款人民币8000元,并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还清。借款期限届满后,韦某某并没有兑现自已的承诺,莫某某在韦某某不给其还款之下,则上门去催促。经莫某某多次上门催促后,韦某某便给了莫某某还款1700元,而后对余下所欠的款额6300元,不管莫某某怎样追韦某某总是以没有钱为由,始终不给莫某某归还。
2012年1月10日,莫某某在追款无望之下,遂将韦某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韦某某则自愿定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所欠的借款全部还给莫某某。
2012年7月24日,莫某某在韦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调解书之下,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金城江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经过了解案情后得知,韦某某是一个每月有2000多元工资进帐退休人员,近年来经常从事“六合彩”活动。于是,承办法官则从查询银行帐户入手,经过查询后,可然发现韦某某在银行帐户尚有7000多元存款,承办法官则将该款冻结后便找韦某某做工作,韦某某对承办法官的工作却总是以无钱为由,不肯偿还所欠的借款。
2012年8月7日上午,承办法官在对韦某某的工作没有奏效之下,则在原冻结韦某某的银行帐户存款中,强行扣划了6300元进入该院执行专户。当日下午,莫某某便来到该院领走了该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