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巨奖遭遇仇富 “蒙面领奖”其实是“社会蒙羞”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12日08:54  深圳商报
当巨奖遭遇仇富“蒙面领奖”其实是“社会蒙羞”

领奖还是抢劫 为何光明正大的事情却要蒙面进行?

  彩票界有一个怪现象——中了大奖蒙着面领奖,不敢以真实面目示人,7月彩市又现“兑奖蒙面人”。说起蒙面,这个历史可久远了,古人不想让别人认出自己就玩蒙面,蒙上脸,你就不知道我是谁了。到了现代,什么都讲究光明正大,什么都讲究诚信,在这个背景下蒙面似乎有点不合时宜,只可惜在彩票行业却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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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蒙面侠”领走巨奖

  花10元钱机选5注体彩超级大乐透,没想到其中的一注竟然中了当期全国唯一的一个二等奖。更让人惊喜的是,这个二等奖居然也有500万之多。这样的好事千载难逢,可它偏偏就被贵州省织金彩民陈先生碰上了。7月10日早上,身着一件大红T恤的陈先生赶到贵州省体彩中心,蒙面领走了自己中取的500万大奖。

  今年5月,重庆一彩民中了8234万元大乐透巨奖,也蒙面兑取了大奖。据说,他在领奖前精心打扮了1小时。为了领奖,这位大奖得主在五一期间特意购买了墨镜等行头。

  去年浙江一彩民中了双色球2500万元巨奖,也是经过一番精心打扮才将巨奖兑取。

当巨奖遭遇仇富“蒙面领奖”其实是“社会蒙羞”

  附图说明:去年9月10日,美国“强力球”头奖获得者身份揭晓,来自俄亥俄州的一个退休工人家庭获得高达3.14亿美元奖金。人们看到获奖者笑逐颜开,大大方方让媒体拍照。然而,国内的获奖者却一个个神神秘秘,头戴帽子,眼戴墨镜,嘴戴口罩,把自己的面部裹得严严实实的,形成了鲜明对比。

  蒙面领奖也有“替身”

  根据多年的经验,中了大奖还愿意素面朝天接受采访的真是少之又少,而多数彩票发行部门更是未雨绸缪准备好多种道具供中奖者选择,一般情况下,能戴着面具接受采访已经算不错了,多数人都是选择了躲躲闪闪,生怕多说一句话、一个字,给人的感觉如同惊弓之鸟,哎,招谁惹谁了,领个奖如同在做贼。

  2003年,媒体曾经闹出一个笑话,某记者煞有介事地说有两个青年直接戴着面具到江西体彩中心领奖,结果体彩中心工作人员还以为来了打劫的,仔细一问才知道是领奖的,不是打劫的。实际上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两个青年领完大奖之后媒体一直坚持要采访,两个人没有办法最后选择戴着面具拍了个照,结果最后就演变成了蒙面领奖,于是假新闻就这么出炉。

  去年河南体彩中出4170万的大乐透大奖,大奖得主戴着口罩颤颤巍巍地亮相了一分钟,不过后来有人说戴口罩的其实不是大奖得主,而是大奖得主的哥哥,哎,蒙个面,也找替身。前两天,500万得主又选择了蒙面领奖,给人感觉怪怪的。

  蒙面领奖是对“仇富”的无奈

  不是所有的蒙面“领奖”都不可取,比如在“5·20”抢劫杀人案表彰大会上,两名举报人“蒙面”入场领奖。笔者深为这种“蒙面”领奖的方式叫好。

  “蒙面领奖”就是不愿意“露脸”,就是不想在更多的人面前露出“庐山真面目”。因为一旦露出“庐山真面目”,就会招来无穷的麻烦——嫉妒的目光,说不清理由的告借,数不清的募捐,夜半三更小人的讹诈,不知何时的盗贼光顾……哪一个中奖者尤其是中数百万元大奖者胆敢“招摇过市”?

  “蒙面领奖”说到底,是不可否认的“社会蒙羞”。这源于相当多的一部分人不懂得如何对待财富特别是对待别人的财富。对别人发财的嫉妒和眼红,尤其是买彩票中大奖,这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所得”,很多人会认为这是“一夜暴富”,是“不义之财”,甚至还会认为是“非法所得”。一人中了大奖,不知有多少人在那里“愤愤难平”。于是就有了难于言明的不满,就有了平分秋色的意思。人人都要伸一把手,分一点肥。哪个中奖人对此不有几分畏惧?这说明,有些人对待财富尤其是对别人的财富,在认识上还有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这说明,公民的财产,无论不动产收益、股票利润、投资所得,还是购买彩票中奖,都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可惜,一方面是法律的神圣地位,另一方面是一些公民对财产在认识上的模糊,造成了对财产在认识上的悖论:公民合法所得的财产,比如购买彩票中大奖,有时竟蒙上了一层羞羞答答的薄纱。这种财产观念不彻底改变,就永远不能避免“蒙面领奖”的怪事。(管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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