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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大脑11年漂泊不忘根 两处纹身表明他有颗丹佛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14:51  篮球先锋报

  比卢普斯有很多绰号:“Mr.BigShot(关键先生)”、“Mr.Smooth(流畅先生,形容手感如丝般柔和)”、“Mr.BigHeart(大心脏先生)”、“Mr.Everything(万能先生)”,今年十月北京赛期间,记者对他进行专访时问他“最喜欢哪一个绰号”,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以前很喜欢‘Mr.Smooth’,现在最喜欢‘Mr.BigShot’。”理由是“这个绰号很酷,而且恰如其分地反映出了我的技术特征”。

  其实“Mr.Smooth”的出现要比“Mr.BigShot”早很多———比卢普斯是土生土长的丹佛人,他从小就在当地的Hill地区球场打球,后来进入Hill中学,逐渐有了名气,也就是在Hill中学,开始有人叫他“Smooth”。当时Hill中学以及Hill地区街头球场上的篮筐上都是挂着用铁链围成的篮网,每当比卢普斯投篮命中,破网的一瞬间,皮球摩擦铁链,总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给人一种极为流畅的感觉,所以便有人开始叫他“Smooth”。比卢普斯也很自信,他认为自己就是当地街球场的王者,因此在他左上臂外侧,文着一个用手指顶着篮球的小人,边上写着“KINGoftheHILL”。

  不过关于“Smooth”的由来,还有另一个版本———当年比卢普斯在乔治·华盛顿高中时,有个叫鲍比·威尔克森的家伙在看了他的比赛后,对比卢普斯的手感赞不绝口,于是就把“Smooth”作为绰号送给了比卢普斯。这个威尔克森的一大爱好就是给别人取绰号,当时比卢普斯的很多队友都被威尔克森取了绰号,有的叫“Bull(公牛)”、有的叫“Sug-ar(糖)”、有的叫“Juice(果汁)”……有意思的是,威尔克森后来也进了NBA,还曾在掘金效力过。

  不管哪一个才是“Smooth”的真正由来,可以肯定的是,比卢普斯确实有着如丝绸般顺滑柔和的投篮手感。

  现供职于丹佛掘金官网的杰西·路德曼回忆说,当比卢普斯还是十二三岁的孩子时,他就领略过比卢普斯的球场风采,“当时我喜欢盘着腿坐在地上看昌西打球,看他突破、投篮……”

  尽管路德曼比比卢普斯年长,但他还是说:“从中学到高中,再从科罗拉多大学到NBA———波士顿、多伦多、明尼苏达、丹佛、底特律,然后又回到丹佛,我也是看着昌西的球长大的。”路德曼也是丹佛本地人,和很多丹佛球迷以及丹佛媒体从业人员一样,他们都把比卢普斯视为“城市英雄”,“他终于在他职业生涯第11个赛季时回到了丹佛,这里才是他真正的家,”路德曼说。

  比卢普斯在2004年曾率领活塞夺冠,并荣膺总决赛MVP,他也曾说“我无比热爱底特律这座城市”,但在他心底,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自己的根———“我永远都是DenverBoy(丹佛人),说实话,能回到家乡打球真的太开心了,我至今仍然觉得像做梦一样。我为我是一个丹佛人并且为自己城市的球队打球而感到自豪,”比卢普斯说。是的,当他脱下上衣,你还可以看到“DENVER”六个字母刺在他的胸口。

  而比卢普斯也始终记得他在重返丹佛后,第一次穿着掘金7号球衣出现在百事中心时的情形———当宣告员喊出“来自科罗拉多丹佛的组织后卫———7号———昌西·比卢普斯”时,现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这让比卢普斯感觉身处狂风暴雨之中,太震撼了!

  在路德曼眼里,虽然比卢普斯离家多年,但他身上的特征还和当年在街球场上一样,比如,当他传了一记臭球后,他会自责地击掌。当然,从未改变的是他坚毅的眼神和淡定的微笑。

  路德曼说,这让人感觉昌西从未离开过丹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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