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本山斗殴罪魁祸首被判刑 辩护律师仍将为其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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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7:00 新浪体育 | |||||||||
昔日奥本山大斗殴录像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5月2日,据美国当地消息,在2004年因为丢了一杯啤酒而引发步行者球员与活塞球迷大打出手的那位男子日前受到了法庭的宣判,由于人身攻击及殴打这两项罪名成立,这位名叫约翰-格林的男子将接受30天的监禁并还被判了两年缓刑。 现年41岁的格林被指控在这起打架事件中曾拳击前步行者球员罗恩-阿泰斯特,而法官里莎-阿萨杜里安同时要求格林必须参加一些心理自控课程以及定时的接受酒精检查,另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格林的辩护律师史密斯表示仍将会设法为他开脱罪名,“其他人所获得的惩罚以及其他事都已经曝光了,但这一结果并不公平。”史密斯在接受《底特律自由新闻报》采访时说。其他涉入此事的球员及球迷最多也就是罚款及被判缓刑,而惟独只有格林一人将遭受牢狱之灾。 在那场令所有人都惊叹的斗殴事件中,格林的行为被拍了下来,不过他一直认为自己是清白的,而之所以向阿泰斯特动手是因为自卫以及保护他身边的其他球迷,另外在有关扔啤酒这一事件起因时,格林也表示当初并不是有意要丢向谁。(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