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协酝酿新政 球员出国有条件职业联赛防赌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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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0:33 解放日报 | ||||||||
本报宁波5月27日电(记者严子健)在今天召开的2005年全国篮球工作会议上,中国篮协对国家队队员出国打球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 《中国篮协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中规定:球员申请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俱乐部打球,男队员必须年满22周岁,女队员须满20周岁;代表国家队至少参加过两次亚洲以上级别的正式比赛;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篮协处罚。
文件对海外球员的义务也作出了明文规定,例如在国家队需要时按时归队参加训练、比赛;定期向中国篮协汇报在境外生活、训练、比赛及伤病等情况。 《球员商业权利管理规定(讨论稿)》规定:中国篮协对注册球员和国家队球员的集体特征,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独家使用权。同时也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球员有权要求中国篮协及授权单位不使用其个人形象。 本报宁波5月27日电(记者严子健)中国篮球协会副主席、篮管中心副主任王渡今天表示,下赛季开始取代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的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将严防赌球。 王渡说,在个别CBA球队的主场地区,社会上赌球猖獗。国内某些运动项目已经因为赌球等问题,造成联赛假球不断,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健康发展。因此,新的CBA职业联赛一定要以此为鉴,防患于未然。 |